简介:自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劳动力市场"概念以来,社会科学界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商品和劳动力市场的研究逐步深化。但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力是商品与劳动者是主人二者是矛盾的,无法兼容。笔者认为,这种认识是不正确的。在实行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和劳动力市场建立的过程中,有必要对这一问题从理论上作出阐释。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论述了劳动力成为商品的条件:一是"劳动力所有者把劳动力当作商品出卖,他就必须能够支配它,从而必须是自己的劳动能力,自己人身的自由的所有者。"(《资本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