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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我国检察机关一般将立案前的调查活动称为"初"。初行为在性质上应当是一种任意侦查行为,其本质是一种特殊的认识活动。由于立法规定的缺失,导致初行为实际上没有得到合法授权,因而初权力的合法性受到质疑。规制初行为的途径首先是将初行为纳入刑事诉讼法中,在时机成熟时应当设立与贪污贿赂犯罪特点相适应的单独的初制度。

  • 标签: 贪污贿赂犯罪 初查行为 任意侦查
  • 简介:检察机关将职务犯罪“主观立案条件”错解为“客观立案条件”,为满足“客观立案条件”的要求,最高人民检察院将职务犯罪初定位为立案前的审查和调查,这实际上属于越权立法,而初中有局限性的调查手段,导致变相地放纵了职务犯罪。职务犯罪初的本质是侦查,有必要于立案之后先开展初步侦查,待获取一定证据之后再开展正式侦查。

  • 标签: 职务犯罪 立案条件 初步侦查
  • 简介:<正>90年代伊始,在汉译法学学术著作的园地里,又增添一枝绚丽多彩的花朵,这就是由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士丁尼法学总论》(一译《法学阶梯》)。它为了解和研究罗马法提供了重要资料。《士丁尼法学总论》(TheInstitutesofJustinian)是拜占庭皇帝士丁尼(公元527—565在位)下令编写的一部法学教科书。当时,罗马帝国已日趋衰落,由于奴隶和隶农的不断起义和斗争,帝国已处于严重的危机之中。为了巩固帝国的统治,恢复昔日强大的罗马帝国,士丁尼接位之后,采取了两项有力的措施:一方面加强法制建设,继续其前任已经开始的法典汇编工作,另一方面大力扩充军队,强化国家官僚机构,对外发动大规模掠夺战争。公元528年,着手编纂罗马历代皇帝所颁布的宪令,共编出10卷,名

  • 标签: 查士丁尼 罗马法学家 罗马帝国 总论 法制建设 历代皇帝
  • 简介:《刑事诉讼法》的修改强化了控辩双方的对抗性。作为控辩双方争议焦点,证据在整个诉讼过程中的地位更加重要;《律师法》的修改更是对公诉机关用于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侦查中心主义的模式下,公安机关所收集的证据往往不能达到庭审证案的要求,为解决司法实务中这一难题,笔者试从理论基础、价值分析、程序构建着手,讨论建立公诉预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并以此为楔子,提高起诉案件质量,优化检警关系与侦控职能。

  • 标签: 检警关系 公诉预查 法律监督 司法效益
  • 简介:布莱克斯通因其撰写的《英格兰法释义》在普通法传统和法律思想史谱系中居于重要位置。布莱克斯通之所以重要,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在于《英格兰法释义》以一种清晰优美的著作结构,对此前杂乱无章的普通法内容进行了整合。本文试图对《释义》的结构来源进行知识考古学层面的考察,以此展现布莱克斯通在整合英国法内容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并加深对于罗马法传统和普通法传统相互影响和交融等问题的理解。

  • 标签: 布莱克斯通 《英格兰法释义》 《法学阶梯》 普通法传统
  • 简介:实证调查表明,我国在贿赂犯罪侦查实践中,形成了初阶段将被调查人作为证人询问以突破口供的模式,多数被调查人在立案前做出供述,取得了较好的侦查效果,成为侦破该类犯罪的主要模式之一。其内在成因在于法定讯问时间短,缺乏有效长期控制犯罪嫌疑人人身自由的手段,以及实践中对立案的严格控制。然而,其面临滥用询问证人程序、控制被调查人人身自由时间过长、疲劳审讯等合法性质疑。实践中有必要完善该模式,包括严格限制询问时间,询问证人只是为讯问突破口供提供线索而不是直接为了突破口供,同时,应保障证人供述的自愿性、调整立案标准等。

  • 标签: 贿赂犯罪 供述 讯问 询问 疲劳审讯
  • 简介:<正>由于我的阶級觉悟不高,敌我界限不清,对阶級性和党性最强烈的法律科学尚認識不足,因而在我担任的刑事訴訟課程教学中,不但积极地主張和宣揚过“有利被告”的謬論,而且在1957年第二期“法学”上还写了一篇“試論刑事訴訟中的被告人”的文章。这篇文章的基本思想是錯誤的。它給社会上、实踐工作和学生都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 标签: 劳动人民 刑事被告人 社会集团 地主 基本思想 社会主义
  • 简介:适应公安机关办理现行犯案件的现实需要,我国新《刑事诉讼法》第117条增设了对现行犯的口头传唤措施,但存在一定的问题。由于立法的科学性不足,当下实践中,现行犯案件中初措施的适用乱象纷呈。现行犯案件初中强制措施的适用既具有现实必要性,也具有理论正当性。应当将现行犯的立案程序独立设置,同时修改拘留制度,以明确被口头传唤或者无证拘留后的现行犯的犯罪嫌疑人身份,解决紧随其后的讯问行为的合法性以及讯问笔录的证据效力,消除“先侦后立”的现象。

  • 标签: 现行犯 初查 强制措施 传唤 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