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根据财税〔2016〕36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内容,营业税逐步退出历史舞台;而财税〔2018〕年32号文规定从2018年5月1日起,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个人所得税自1980年出台以来的第七次大修;取消县区稽查局,成立大区域稽查局,征管体制进行了改革;以及虚开增值税发票入刑、税务局统一征收社保、互联网+税务(金税三期)、变事前备案为事后检查(留存备查),税收变革越来越频繁和深入,企业所面临的税务风险“黑天鹅”事件正在变动并且越来越多。因此,在新税制、新政策背景下,探讨施工企业纳税筹划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