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本文通过分析由核心企业、节点企业、银行和第三方物流企业四方构成的应收账款融资业务流程,比较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节点企业应收账款融资监管担保和不参与监管担保条件下各参与主体的期望收益,通过算例验证了第三方物流企业参与担保的优势。期望收益分析表明,第三方物流企业与银行合作对应收账款融资进行监管担保时,可拓宽第三方物流企业业务范围,增加其收益;对节点企业而言,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担保可使其贷款利率和贷款难度降低;而贷款数量的增加以及审核成本的降低使得银行收益提升,供应链整体的优化使得核心企业获得更多的外部收益,最后实现核心企业、节点企业、第三方物流企业和银行的多方共赢。
简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以来,我国推行的提供直租业务适用的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在计算方面存在两个缺陷:第一个缺陷是具体税法文件对“增值税实际税负”的表述不严谨,第二个缺陷是税法文件中关于计算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的方法不明确。这两个缺陷导致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政策失去了可操作性,给纳税人带来了潜在的税收风险。弥补该缺陷的改进措施有以下三种:第一,细化“增值税实际税负税”的含义并增加计算增值税即征即退税额的公式;第二,改用其他的增值税即征即退方式;第三,改用即征即退之外的税收优惠方式。最后指出:现有的缺陷导致纳税人提供直租服务适用的增值税超税负即征即退的税法条文形成了无认知的税法漏洞,降低了税法的指引作用和实施效果,必须弥补这一税法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