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英美刑法中法律因果关系判断问题主要发生在介入原因案件中,表现为介入原因在何种情况下可以中断被告人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联系。英美刑法实务创立了一系列介入原因案件的因果关系判断规则,主要包括实质而起作用原因原则、新介入行为原则、合理可预见性原则、不合理或不正常原则、危险范围内损害原则等。这些规则对中国刑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中国刑法因果关系理论应当重点研究介入原因案件因果关系的判断,以增强司法指导功能。介入因果关系判断不存在统一的规则,应当对不同类型案件采取不同的判断规则。介入因果关系是一种规范评价和价值判断,不能以事实认定代替规范评价。法律因果关系不是纯粹的客观联系,介入因果关系的判断在一些情况下要考虑被告人的主观内容。
简介:奥地利精神病学家阿德勒在阐释犯罪原因时,使用了“权力意志(will-to—power)”的概念,“在权力意志”的支配下,人人都有一种羡慕别人、战胜别人、征服别人等追求优越的动机。当这种动机因为受到本身条件以及外界的阻碍而不能获得适当的满足时,就会在个人心理上形成一种自卑感或自卑情结,犯罪就是个人为克服自卑感而进行过渡补偿的结果。因此,“自卑情结——追求优越感——补偿行为”才是犯罪行为最终产生的原因路径。每个人都是受自卑情结的影响.在社会生活中不断地追求自身的优越感,然而,现实总是残酷的,我们的社会并不会满足每个人的各种需要,不然,也就不会有犯罪行为。
简介:罗马法规定,通过让渡来继承获得所有权需要正当原因。现有的许多见解认为,要想保证所有权能够正常转移,就必须要具备两重要件——正当原因和占有转移,这很有可能是因为使用现代的占有概念从而得出的结果。为了能够准确地理解当时'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就必须要理解正当原因的本质,为此,自然首先要准备理解当时关于'占有'的概念。但是,罗马法中并没有对占有这一概念及其本质做出一个体系性的解释,而且占有概念还被广泛地使用。首先以当时关于占有的法律规定和解释为中心,将占有分为外表上的占有以及市民法上的占有,对它们与所有权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然后进一步考察'通过让渡的所有权转移'过程中的必然要件——正当原因与占有的关系。
简介:提升政府的监管能力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实现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议题。本文基于OECD的分析框架。从监管机构建设、监管工具使用和监管政策三个维度建构起社会性监管能力的分级测量指标体系,选取环境保护部等八个中央社会性监管机构为研究对象进行分级定性评估。研究发现,2013年国家安监总局的监管能力最高,而卫生与计划生育监督中心相对较弱,而各个机构监管能力差异主要是受到历史上相关制度和行为、部门有限理性选择和外部政策窗口等三个因素的影响。基于此,监管部门应当积极发挥历史的“正效应”,充分利用政策窗吒提升我国社会性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本文由于公开数据的限制存在着一定的不足,同时在资料编码、分值计算等方面仍需要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