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学校档案]浙江省奉化中学,是浙东地区最早创办的学校之一。南宋乾道年间宋代大儒朱熹提举浙东,“奉使循行”,从水路来到奉化,“泊舟龙津”至学宫讲学。嘉定四年(1211年),县令冯多福在朱熹泊舟之地建起“龙津馆”,史称“龙津书院”。至1901年(光绪二十七年)9月,知县李前沣为办新学,将龙津书院改为龙津学堂。从学校创办至今,校名几度更改,校址几度更换,经历五四运动、抗日战争、国共内战等重重困难。尤其在抗日战争时,学校辗转敌后,四次大迁,师生栉风沐雨,含辛茹苦,终使教坛常青,弦歌不辍。2000年在奉化城县江之畔,龙津书院遗址新建奉化中学新校舍,“龙津”从起点回到了终点,历史与现实在“龙津”的发源地交相辉映。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分析儒家文化对中国建筑景观设计理念的影响,具体阐述了儒家文化思想对中国建筑景观设计的作用,即:儒家文化思想的人本精神、对称美、礼乐美和道德观念对中国建筑景观设计的影响,从而探究了中国儒文化的具体体现方式,推进了我国传统文化在当今社会的继承与发展。
简介:摘要:本文旨在深入研究如何通过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来推动衡水市文化事业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首先,探讨了习近平文化思想对衡水市文化发展的深远指导意义。其次,在分析衡水市文化产业发展的现状和面临的挑战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简介: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儒家立法思想占有主干地位,道德思想主导立法是儒家一直关注的核心问题。中国法制史上的"法律儒家化"过程就是一个儒家道德原则被转化为法律原则、儒家道德规范被转化为法律规则的过程,这一过程便是一个立法的过程。法律儒家化所追求的目标是"礼法合一",使封建立法符合礼的原则、体现道德的精神。《唐律》被认为是这方面的典范。法律的儒家化过程自汉代开始,大体终结于唐代,在这段历史时期内,封建立法逐步加大对儒家道德理念的吸收程度,如"八议"、"十恶"、"准五服以制罪"、"干名犯义"、"存留养亲"、"亲属相隐"及"七出三不去"等等入律就是例证。当然,应该指出,中国历史上的法律儒家化运动除孕育出了带有鲜明伦理色彩的"中华法系"外,也存在一些弊端,其中一点即把过高的道德义务转化成了法律义务,从而造成"强人所难"的不良后果。这是我们今天在立法中贯彻道德原则时应该避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