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 对临床进行院前急救的各类患者选择便携式的呼吸机开展干预之后的效果情况进行观察和对比,评价临床相关方法的应用价值和优势等方面的综合情况。方法 在所有进行院前急救的患者群体中,抽取90例进行对比对照的研究,按照其具体使用的辅助呼吸方法差异,将其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人数完全一样的情况下,仅有院前急救过程中的辅助呼吸差异之处,其中对照组所有患者使用了常规的人工气囊辅助呼吸,观察组则使用便携式呼吸机进行急救干预,对两组分别进行呼吸支持之后的心率(HR)、呼吸频率(R)、经皮血氧饱和度(SpO2)、收缩压、舒张压为主的生命体征情况进行观察和对比,以此分析有关方法及呼吸支持之后的效果情况。结果 在分别进行辅助呼吸干预之后的对比发现了一个效果的差异,体现在于观察组的患者HR、R、SpO2和收缩压、舒张压都要更高(P<0.05),产生了突出的效果方面的差异之处。结论 目前对于院前抢救需要进行辅助呼吸支持的患者群体开展干预时,积极使用便携式的呼吸机开展干预之后,总体效果更满意,而且患者的生命体征可以得到早期的稳定,以便于后续的疾病救治及相关干预,提升院前急救干预的有效性等方面综合情况。
简介:摘要:随着社会法治建设进程的加速,百姓维权意识的提高,基层人民检察院受理行政争议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的态势。由于群体性行政争议较为突出,如果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群体事件,失去百姓对政府的信任,形成社会发展新的不稳定因素。行政争议涉及的部门和人员较多,牵扯的时间较长,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人力、物力和精力的较大消耗,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社会法律法学界致力探讨的方向。基于行政诉讼案件不适用调解的原则,构建行政争议审前和解机制,成为破解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的最佳途径。必须找准工作的切入点,持续创新工作方式与方法,才能使和解机制有效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