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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随着全球化日益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对我国愈发重要。德国法作为大陆法系典范,对我国法律体系完善与发展有深远影响。我国继受德国法渊源已久,但尚存术语错译和用法不规范等问题,阻碍着我国法律体系在继受后规范化、系统化发展。这一现象与法学相关文本解析、译介的理念及方式不无关系。本文旨在以德国判决书评注性文本为例,探索法律继受过程中法学文本解析的内在层级及相互交叉关系,以期促进继受过程中文本解析与译介的精准,从根源上确保继受的规范与专业,最终贡献于"法治中国"建设。

  • 标签: 法律继受 层次化处理 法学文本解析 法律信息精准传达
  • 简介:<正>中南政法学院民法辯論小組最近就民法是否解决敌我矛盾的問題展开討論。在第一次交鋒中,就有三种不同的意見。第一种意見認为,民法主要是解决人民內部矛盾,但在某种情况下也解决敌我矛盾。其理由是:(1)因为人民內部矛盾是多量的、复杂的,矛盾也可以轉化的。同时在民事案件中,有些案例就涉及到敌我矛盾,如公私合营企业中的某些劳資問題。(2)民法在解决人民內部矛盾时,有时体現

  • 标签: 政法学院 敌我矛盾 最高人民法院 人民内部矛盾 公私合营企业 民事案件
  • 简介:人民内部矛盾是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是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也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内容和表现形式,比我们党提出的这个问题的时候错综和复杂得多了。研究现阶段人民内部矛盾的表现和特点以及与稳定之间的联系和影响,不仅对于预测、预防、控制和减少不安定因素具有重要的实际意义,而且对维护社会稳定,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

  • 标签: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维护社会稳定 表现形式 不安定因素 积极因素 社会主义现阶段
  • 简介:福建省福州市福建至圣律师事务所谢长华认为:《物权法(草案)》第76条规定,建筑物小区内的会所、车库的归属,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除建设单位能够证明其享有所有权外,属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即业主)共有。此条款不仅使业主物权得不到根本性保护,还会演变成开发商与业主各执一词纠纷迭起的领域。

  • 标签: 住宅小区 物权法 车库 会所 约定不明 权属
  • 简介:强制执行依生效判决进行,但判决是否有执行力,对谁有执行力,于何种范围内有执行力,颇有争议。大陆法系素有许可执行之诉。我国缺乏这一制度,实务采取执行裁定的方法,存在严重的“非讼化”弊端。本文试图对构建我国的许可执行之诉作些讨论,以期抛砖引玉。

  • 标签: 诉讼化 生效判决 强制执行 大陆法系 非讼化 裁定
  • 简介:目前联合国主要机构和中国使用的《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中文文本并非是该公约的中文作准文本,而是一个来源不明的中文文本,两者在语义、语言风格以及对《公约》名称的使用上均存在较大的差异。与《公约》中文作准本相比,《公约》中文通行本不仅不具有法律效力,而且还存在比较严重的翻译问题,从而可能会对《公约》适用带来很大的困扰。中国政府应考虑建议联合国弃用《公约》中文通行本并转而使用中文作准本,并通过启动条约的更正程序使《公约》中文作准本的某些不符合现代汉语习惯的语言得以更正。

  • 标签: 《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中文作准本 中文通行本 翻译错误 更正程序
  • 简介:司法审判是人民法院的职权所在,信访化解作为与救济性质、法律理念完全不同的事务,也在法院的职权范围内。信访化解与司法审判两种职权的混同既浪费了大量司法资源,也扭曲了司法职权本身应具备的涵义,对司法审判的独立、公正和权威造成了不良影响。要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就必须优化法院司法职权的内部配置,对信访化解进行重新定位,限定其受理主体,规范其处理程序,严格其审查对象。摆脱信访化解对司法职权的桎梏。

  • 标签: 司法审判 信访化解 重新定位
  • 简介:大气环境容量资源作为一种稀缺的公共资源,具有消费的非竞争性和非排他性,个体理性与集体理性之间的矛盾导致其在资源配置中存在市场失灵的情况,需要国家以经济法的形式干预大气环境容量资源配置。考虑到政府干预界限应该与法治能力相一致,大气污染控制制度设计应界定政府经济人界限,合理进行收费权、处罚权等部门配置,避免部门争权夺利而影响监管效率;界定经济法干预成本界限,定量化对比政府干预行为的成本与收益,选择理性干预;加大大气控制制度处罚力度,处罚数额高于其治污成本的2倍以上,保障制度的有效性;实现大气污染总量控制,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技术进步,有效控制大气污染,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 标签: 利益博弈 制度设计 大气污染 经济法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