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当代中国和传统社会相比具有天壤之别,与计划经济时代相比也有很大的区别。在经济上,由计划向市场的转轨;在政治上,由集权向民主的发展;在文化上,由封闭向开放的演化。这些都说明了社会的进步、生活方式的变化、价值观念的更新。与此紧密相连的伦理道德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即契约伦理成为时代的诉求,独立、自由、平等、博弈等成为时代的精神。法治文明是现代文化的标志,法治是人们认同的文化公理,权利是要被认真看待的。体现人的主体性的权利主要表现形式为法定权利,那么法定权利的正当性取决于与道德权利的紧密联系程度。与此相应的法制观念、立法形式、法律模式、价值位阶、动力权衡和资源配置等立法机制的诸多方面必须要有与时俱进的变化和改善,才能使法律权利有一个良好的发展前景。
简介:学界对于"从契约到身份"命题的讨论莫衷一是,如果"身份"指的是强势与弱势的身份之别,则在现代社会中,"从契约到身份"的命题是成立的。现实社会中"从契约到身份"的运动反映到私法领域,则意味着私法的自我矫正进程。在法规范层次上以格式合同为例的分析反映了私法依据身份矛盾因素,运用设权的法律技术使私法主体的法律地位相对平等,进而实现实质性的私法自治。在法哲学层次上的分析则表明了,私法的自我矫正是私法在面临形式理性的危机时运用反思理性对社会系统进行重新整合的过程。同时,这两个层次的分析亦表明,囿于私法的主旨,私法中"从契约到身份"的自我矫正对现实社会的身份矛盾无法做出最充分的回应。因此,与私法有着不同主旨和调整模式,并以身份矛盾因素为规范重心、以反思理性为主导的社会法便超越了私法的自我矫正,对社会现实做出更充分的回应。以此观照当代中国的法治进程,则可以铺设出法治发展的双重轨道:通往成熟的契约社会的"从身份到契约"之轨与通往正义社会的"从契约到身份"之轨,而后者又有两条分轨道,一为私法的自我矫正,二为社会法的开拓完善。
简介:国内高校在开展学生工作的过程中,一直沿用一系列的文本契约,对大学生各方面的行为进行管理。高等教育迅速发展,高校作为卖方市场的优势弱化,学生的主体意识增强,学校与学生之间已经从以往纯粹的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关系变成了教育服务者与教育消费者之间的关系,学生工作的重点已经从管理型向服务型、教育型转变,心理契约被提出并应用。本文借鉴高校学生工作心理契约模式的成果,探讨高校学风建设心理契约策略:通过将学校与学生对学风的期望以及双方在学风建设中的责任进行耦合,使学生的行为与学校的目标和谐统一,以生本理念、人文关怀、有效激励、合理评价、注重差异、营造环境、形成文化等,激发大学生学习、生活和发展的积极主动性,建立起成长"共同体",促使双方对彼此较高的满意感和认同感,从而推动学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
简介:什么是契约先行(Contract-First)?如果说一个新的软件开发模型会影响甚至改变软件开发过程,那么这样的改变对于开发人员而言,无疑是最具有深远意义的。多年以来,大多分布式应用程序的开发人员都习惯关注对象和从头开始编写一大堆的代码。然而,在面向服务(Service-Oriented)的时代,一切都将改变。从面向过程到面向对象,再到基于组件的开发(ComponentBasedDevelopment),软件开发领域经历着一次又一次的变革,而WebServices的盛行则将软件方法学的革新再一次的推到了浪尖口,一切都处在变化的焦点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