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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侵占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分与其他领域相比并无太大差异,本文通过对两个典型案例的分析,认为在司法实践中区分二者的关键主要有两点。第一,犯罪手段不同,即是否利用了职务之便还是仅仅利用合同诈骗。第二,犯罪对象不同,即非法占有的财产到底是本单位的财产还是合同相对方的财产。在判断时要根据犯罪手段间的关系以及最终侵犯的财产的性质来加以考虑,二者缺一不可。同时要注意对单位、单位成员身份、利用职务之便、合同诈骗罪中合同的性质以及利用合同诈骗等概念的含义进行准确的界定。

  • 标签: 工程建设 职务侵占 合同诈骗 非法占有 交叉竞合
  • 简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

  • 标签: 《海洋环境保护法》 工程建设项目 污染损害 管理条例 国务院 防治
  • 简介:原告:陶义,男,中国建筑地下工程公司总经理。被告: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卢江省,经理。1988年12月25日,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以原告陶义的“钻孔压浆成桩法”是职务发明为由,请求北京市专利管理局将“钻孔压浆成桩法”的发明专利权确认为本单位所有。北京市专利管理局于1989年8月1日确认“钻孔压浆成桩法”发明为职务发明,专利权归北京市地铁地基工程公司所有。

  • 标签: 地基工程 压浆 发明专利 法定代表人 地基施工 成桩工艺
  • 简介:在基层公安工作中,社区警务与社区管理是紧密联系、相互配合的.而社区改革无疑给基层公安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适时分析新型社区特点,积极探索构筑新型社区的警务运行机制,已是摆在全社会面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 标签: 社区警务 六个一工程
  • 简介:我国是一个农业人口比重很大的国家,有约7亿人口生产生活在约100万个村庄。作为农村人口的社区服刑人员,在我国的现有社区服刑人员中占有相当大的比重。截至2010年3月,全国已试行社区矫正的地区现有社区服刑人员303234人,其中属农村人口的社区服刑人员212833人,占70.1%。值得特别一提的是,我国社区矫正从2003年开始试点到全面试行的整个时期,大多都是在城市进行的,也就是说直到目前我们所取得的社区矫正的经验主要来自城市以及以城带乡的经济社会发展比较好的近郊农村。

  • 标签: 社区矫正 山区农村 社区服刑人员 罗田县 农业人口比重 调查
  • 简介:2004年10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解释的主要内容包括如下:(1)明确了以下五种合同无效的情形:一是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二是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 标签: 适用法律 纠纷案件 合同无效 审理 最高人民法院 承包人
  • 简介:营造业层层转包或分包在两岸地区屡见不鲜,一些营造公司往往标得工程签约后,非在履约过程中负责整体施工,而将工程交付下游无资质的小包商施作;有的工程甚至转包多次,以致使得整个工程被肢解得支离破碎。另有总包商将工程以分包作业之次承揽或履行辅助人方式进行,易生层层剥削、偷工减料及职灾伤亡。本文将对两岸的转包及分包之法律制度与性质探讨,并对转包与非法分包之关联性作出区分。并且文末也对大陆判决进行剖析,俾从法律的角度遏阻违法转包外,论述合法分包对营建效率之提升,促进两岸建筑管理制度之接轨。

  • 标签: 分包 转包 契约 营造业 台湾地区 大陆
  • 简介:2013年,全市检察机关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全国检察队伍建设工作会、第三次全市检察工作会和检察政治工作会议精神,谋划思路、创新举措,完善机制、破解难题,推动检察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 标签: 检察队伍建设 政治工作 “六大” 工程 综述 检察机关
  • 简介:<正>目次一、问题意识二、损害赔偿概说三、损害赔偿与责任成立之关系四、公共工程契约责任之归责原则五、大陆《合同法》违约损害赔偿之构成要件六、台湾"民法"的契约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之构成要件七、台湾"民法"的契约债务不履行损害赔偿之类型八、瑕疵担保责任之损害赔偿九、违约与损害之因果关系十、损害赔偿方法十一、结论与建议一、问题意识两岸经贸合作亦趋深厚,则必然在经贸上将有契约纠纷之产生,此亦在

  • 标签: 损害赔偿责任 瑕疵担保责任 违约损害赔偿 公共工程 因果关系 契约责任
  • 简介:如果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转包人通过司法程序,仍能保全其已经或者将要获得的非法利益,则合同无效的确认就失去了意义,这必然加剧建筑市场的混乱,导致违法转包行为增加,工程质量低劣。因此,为了使法律追求的公正目标不至落空,一旦涉及非法转包,则承包人不能获得工程转包利润,法院对这部分工程价款则应依法予以收缴。

  • 标签: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转包 合同纠纷案 中国建筑 司法制裁 行政处罚
  • 简介:台湾地区公共工程契约制度系依据台湾地区"政府采购法"、"采购契约要项"及"工程采购契约模板"等拟定之,其内容较一般民间工程契约自为严谨、完整与明确,俾确保公共工程之优良质量、施工安全与如期完工,期使政府在公共工程支出达最大效益。但也因公共工程契约内容复杂,故于契约条款之解释适用与认定,较民间工程契约更需借助台湾地区"民法"的债务不履行制度及营建专业解释,以兼顾公共利益与契约之公平合理。实务运作显示,由于台湾地区法律制度继受德国法,而公共工程契约大多翻译自美国的相关文件,故本文主张公共工程法制研究方法宜将营建专业的事实问题涵摄于法律解释中。相对而言,大陆地区则以《合同法》之违约责任制度规范之,且大陆地区以建设工程合同称之。虽然两岸的法制与用语也不同,但同样指违反契约义务所生的民事责任。"民法"债编将违约责任认为是公共工程契约发生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所应负担之责任。惟本文认为债务不履行系基于侵权行为、违反契约义务、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而发生,其内容较违约责任显得抽象且过度广泛,易使非法律专业之工程从业人员陷于不利。故本文认为应透过公共工程契约的违约责任制度研究,以达成公共工程契约之公共利益与双方当事人权利保障;并进一步论述台湾地区公共工程契约之违约责任制度建立的可能。

  • 标签: 违约责任 债务不履行 公共工程 政府采购法 民法
  • 简介:安徽省淮南市作为一个老工业基地,近年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各项建设工程尤其是涉及拆迁安置的工程越来越多,这些工程涉及到大量的拆迁安置问题,以前拆迁安置一直是政府部门和施工单位的烦恼事,不少的拆迁户也意见颇多.但现在的这些工程从开工到完成的过程中,没有发生一起因房屋面积丈量、补偿款的计算及发放等引起的严重上访事件,这是因为在这些城市建设工程中活跃着一个特殊的群体,为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发挥了独特地"减震器"作用,他们就是被誉为政府部门的好参谋、施工单位的好伙伴、拆迁户的贴心人的淮南市公证人员.

  • 标签: 城市建设 淮南市 公证服务 公证业务 公证制度 公证机构
  • 简介:位于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西北部的色达县人民法院的领导班子虽然面临的自然条件十分恶劣,但是他们满怀豪情,勇于开拓,锐意进取,以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为己任,廉洁奉公,努力拼搏,以骄人的业绩赢得了近年的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执法水平、法院改革、物质装备和“形象工程’’工作的“六喜临门”。

  • 标签: 人民法院 法院改革 审判工作 领导班子 廉洁奉公 先进事迹
  • 简介:原告:龙建康,男,27岁,云南省永胜县人,农民。委托代理人:何占元,灵源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李永禄,云南省永胜县民族中学教师。被告:云南省永胜县中洲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金,该公司经理。委托代理人:吴绍华,灵源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姜建国,男,36岁,云南省永胜县人,施工员。被告:云南省永胜县交通局。法定代表人:杜亚辉,该局局长。委托代理人:严胥,云南省永胜县交通局工作人

  • 标签: 永胜县 云南省 建筑工程公司 交通局 赔偿纠纷 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