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从语义解释的角度看,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德国基本法》(以下简称《基本法》)文本中不具有显著地位,且内容不够明确;但从体系解释而言,该原则享有不得修改的宪法基本原则的突出地位。社会国家原则产生的历史则表明,该原则具有弥补《基本法》中社会基本权利缺失的功能。但社会国家的目的以及社会国家原则保障的基本权利都必须通过立法者制定的法律来加以具体化。联邦宪法法院在发挥社会国家原则的宪法规范功能以及确定社会国家的最低宪法标准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社会国家原则在联邦宪法法院的判决中一般与基本权利条款、基本权利限制条款以及社会国家的目标一起发挥作用,被用来为立法者设定社会权利保护义务或论证限制基本权利的法律规范的正当性。
简介:累犯是适用于极少数人的刑罚制度。刑罚施加于罪犯是以其犯罪行为为基础的,但累犯只有一个犯罪行为,且已经按照相关规范予以定罪处罚,除此再无犯罪行为,因而在罪刑法定原则体系里,它是有刑罚而无犯罪行为的唯一个例,是无罪行之刑罚法定。大多数刑罚的给予,都是以刑法分则条款为依据,然后结合总则刑罚章节而确立的,但累犯制度则几乎与分则条文毫无关联,因而它与罪刑相适应原则也是不相容的。另外,它还与刑法适用一律平等、不溯及既往、禁止重复评价等原则也存在着结构性冲突。现有的规范体系与理论研究都未就这些冲突提供较好的合理化基础,因而一般累犯制度的存在值得反思。
简介:笔者深入基础教育一线发现,无论是在岗的中小学教师,还是即将毕业的师范大学本科生,他们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时主要凭借于常识判断、经验摸索和榜样模仿,明显缺乏理论素养、科学依据和专业判断。因而,笔者建议地方师范大学应当将办一流教师教育作为自己的时代使命,紧紧围绕"愿不愿教"、"教什么"、"如何教"等三个核心问题的解决,研发具有全国共性和区域特性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标准、修改完善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设置方案、优化教师教育的师资队伍、革新教师教育的知识基础、提升教师的教学能力水平,努力培养具有良好专业水准的师范毕业生,从而推进我国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简介:摘要在初中数学教学过程中,不但要使学生学会知识,更重要的是要让学生掌握学习方法,会学知识,从而提高学生的能力、发展学生的智力、提高学生的素质,这是当前每一个教育工作者亟待解决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