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尊重劳动在马克思的思想体系中是最基础的核心主张,也是社会主义区别于其他非社会主义形态的根本本质特征。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既是一切平等和自由的根源,也是人的价值与尊严的根源。在劳动中每个人各尽所能地展示自己,发展自己,并建立人与人的关系。这既是劳动中的平等,又是合理差异的存在根源。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劳动是要发挥创造性和主动性的劳动,也即是自由的劳动。这种劳动不仅仅是为了生存,更主要的是超越了生存需要。劳动更多地应该实现人的价值,展现人追求真正自由的本质力量。与社会主义其他核心主张相比较,尊重劳动具有根基地位。以劳动为根基的社会主义核心主张包含自由、平等、博爱等符合人类进步观的先进价值观念于其中,并高于这些以往的文化价值观念形态,是更高形态的价值系统。
简介:研究发现:14—16岁少年罪犯占总人数28%、绝大部分案件被害人无人身伤害、五年来法院罪名变更率为零,造成少年抢劫案定罪率虚高。从点上分析,重点选择若干典型案例,从少年犯罪人动因和暴力程度等诸多剖析,以区分少年抢劫、寻衅滋事等罪名法律适用。处理少年强索案件时,司法人员应查明犯罪动因、甄别暴力程度、把握发案时间、地点及团伙等特点,尽可能司法分流和区分案件的主从关系,同时对少年罪犯还应坚持相称原则、宽宥原则以及非监禁处遇原则,坚持主客观一致原则,准确定罪,综合判定。公检法三机关应各司其职、互相配合,采取相应对策,不以拘留、逮捕率;批捕、起诉率为工作指标,不以顾及关系而“消化”结案,从而可以解决上述罪名定罪的倒挂现象,以期回归到合理的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