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调研背景:科教兴国战略在我国的进一步实施,给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其提出了更高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以下简称《学位条例》)作为我国的首部教育法规,历史价值评价一直很高。但是自1981年实施以来的20多年里,我国的高等教育和法制建设水平都有了很大的发展和提高,学位依法管理的要求也随之提升,《学位条例》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时代的需要,应及时予以修改和完善。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教育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草案版本:V2005-6-7。以下简称《学位法草案》)。
简介:地方立法要满足于公众“希望能够制定出‘务实管用’的地方性法规”的这种期待,实际上与地方性立法的“一破”“一立”有关。这“一破”,就是地方性立法要力避“大而全”,就要打破“大而全”的循矩。而这“一立”,当然就与“地方性立法要力求‘务实管用’,就必须立‘务实管用’之法”有关了。
简介:公安执法监督工作的首要原则是依法监督,然而,我国专门的监督法立法滞后,现行法律法规中的监督内容又存在许多缺陷,如:监督程序的规定不完善、不合理、不一致,缺乏可操作性;执法监督范围的规定不完整;监督体制与管辖制度不科学.对此,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有关立法问题的拙见.
简介:虽然我国刑事立法日益完善,但犯罪率却只升不降,原因之一在于我国刑事立法的伦理性缺失。职能部门应通过分析犯罪、刑罚与伦理的关系,了解社会伦理性乃刑法之根基,在此原则指导下发现我国现今刑法典中某些条文缺失伦理性,刑罚的种类与适用缺乏人道性。在刑事立法过程中要充分认识到刑法的伦理性根基,以此指导立法。
简介:立法协商是我国协商民主的重要内容,是人民通过协商讨论形成公意为自己立法,实现当家作主的最根本的民主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需要健全的法律和法规来规范和引导各类经济和社会关系。适应民主政治发展要求,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深入开展立法协商","通过座谈、听证、评估、公布法律草案等扩大公民有序参与立法途径","健全立法起草、论证、协调、审议机制,提高立法质量,防止地方保护和部门利益法制化"。
简介:据统计,宪法赋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的20多年来,全国有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地方性法规近万件,在保障和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认真地、客观地总结一下地方立法的经验,我们也不难发现,各地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着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地方立法还存在一个质量不高的问
简介:从行贿罪立法沿革来看,我国刑法对行贿罪处罚力度不断加大,当前行贿罪立法遵从“行贿与受贿并重处罚”,但是从司法实践来看,仍然存在“重受贿、轻行贿”的倾向,形成了行贿罪立法趋严与司法趋宥的悖论,并导致行贿罪与受贿罪追诉失衡。片面从立法上加大对行贿罪的处罚力度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改变这种困境,一方面是找准腐败犯罪的治理重心,将打击重点回归到受贿犯罪;另一方面是进一步严密行贿罪刑事法网,提高行贿罪处罚几率,适度调整和完善行贿罪的刑罚配置。
简介:我国有关夫妻共同债务的法律规定具有诸多不足之处,应完善家事代理制度,构建夫妻约定财产公示制度,并重构夫妻共同债务除外推定规则。
简介:辩诉交易制度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虽然辩诉交易制度的存在具有合理性和内在价值,但始终没有在立法层面得到相应的支持。为了保障司法实践中的辩诉交易制度能够"光明正大"地被使用,而不是作为"潜规则"而存在,有必要使中国式"辩诉交易"立法化。为促进辩诉交易制度的有序运行,立法中应结合国外辩诉交易制度具体运作模式及我国具体国情,来规范我国辩诉交易制度的行使界限和空间范围。
简介:我国行政立法权限范围包括国务院行政法规的制定权限、国务院各部委和直属机构的部门规章制定权限以及地方政府规章的制定权限.但是国务院的立法权限不够明确、具体,有必要建立一套监督审查机制.这一机制包括行政立法主体通过行政立法程序的监控、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立法的监控、权力机关对行政立法的监控、司法机关的监控等方面.
简介:由于我国刑法中虐待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家庭成员,所以对于家庭成员外主体的虐童行为存在法律上的空白。实践中,公安机关通常以侮辱罪、故意伤害罪或寻衅滋事罪等"替代罪名"予以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但这些"替代罪名"都难以将家庭成员外主体虐待儿童行为准确归罪。因此,应该完善刑事立法,单列"虐待儿童罪",以保障儿童的合法权利。
简介:建国三十年,国家几乎不征税,也就用不着规定偷税犯罪。“79刑法”中关于偷税罪的规定,也只是宽泛、粗略的规定。1986年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立案标准》解决了偷税罪在司法实践中的操作性问题。1992年3月的《两高解释》明确了偷税罪的主体,明确了偷税罪的五种偷税手段,明确了偷税罪的起点标准;1992年9月的《税收征管法》和《补充规定》标志着中国税收征管工作走向法制化。“97新刑法”则使偷税罪的立法渐趋完善,而2002年的《高法解释》则解决了司法实践中对于偷税罪刑法适用的诸多问题。
简介:优先购买权制度是民法上一项十分重要的制度,它打破了民法平等赋权的原则,表现为一种民事特权.对优先购买权进行立法比较研究,不仅在理论上很有必要,而且有助于司法实践,解决实际问题.
简介:近几年来,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从适应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出发,加快民族自治地方的立法步伐,推进依法治州进程。为保证立法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州人大制定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制定自治州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有关重大事项的规定、办法
简介:晋国法制史是中国法制史的重要组成部分,尤其是晋国在春秋时期进行的多次立法活动对中国法制史产生了巨大影响。通过对郭偃之法、被庐“大菟”、赵宣子之法、范武子之法、范宣子之法、铸刑鼎等立法活动进行梳理,分析了其产生的社会背景、立法的核心目的和意义,以及其产生的社会影响。
简介:地方立法是我国立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保证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有效实施,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特殊事务以及为中央立法提供经验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和本位主义思想的影响,加之我国法律对地方立法权限规定不够明确,立法监督不力等原因,地方立法中越权立法和重复立法的现象较为普遍,下位法与上位法的冲突,同位阶法之间的矛盾时有发生,
简介:据元月21日《扬子晚报》报道,江苏省地方法规首次对于“啃老”的子女说“不”:1月20日,江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开幕,就《江苏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草案修改稿)》进行了审议。其中规定:“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要求老年人经济资助的.老年人有权拒绝。
简介:为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和民主立法的社会效果,武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常委会法规工作室在新浪网开设的立法官方微博“武汉人大立法”于4月19日正式上线运行。据悉,这是武汉人大首次在网络上开设官方微博。
简介:(二)存在的问题1.行政性法规的蜕变不迅猛。当前,行政性法规作为我省地方立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理想的模式本应为——形成以市场为中心的权利本位的行政法制。但有的行政性法规仍未完全摆脱计划经济的立法模式。这主要表现为:行政立法尚处于规范实体行政的阶段,对于程序行政的规范重视不够:实体行政的规范中,行政权的运作依然比较热衷于强制性的方式,
简介: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面临的垄断问题日益严重,反垄断法的出台迫在眉睫.我国的反垄断法在反对经济垄断的同时,还特别应当规制行政垄断,并且应当设立独立性、权威性的反垄断执法机构.
学位立法已成为共同关心课题
地方性立法应力求“务实管用”
公安行政执法监督的立法建议
我国刑事立法中的伦理性反思
各地政协开展立法协商实践探索
制约地方立法质量的主要问题
对行贿罪立法完善的思考
夫妻共同债务立法与实践之反思
中国式辩诉交易的立法化
我国行政立法范围及其监督审查机制
“虐童行为”刑事立法完善之构想
新中国偷税罪的立法沿革
优先购买权的立法比较研究
巴州人大加快民族立法步伐
春秋时期晋国立法活动述略
坚持法制统一 推进地方立法
江苏立法禁止“啃老”值得肯定
武汉首开立法官方微博
地方立法质量标准问题研究(续)
我国反垄断立法若干问题探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