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的效能取决于其法律设置是否契合于自身的法律目标。自诞生至数次修订,我国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法律目标一直是良好的大气环境质量。在法律模式设置上,该大气法承继了传统的不法惩罚模式。然而,在大气法律关系中,政府与个人容易以“惩罚不法”交易“非法行为”;并且,即使所有个体都守法行为,依然不一定能实现高质量的大气环境质量这一结果。因此,不法惩罚模式并不适合大气法,应当以更为合适的环境质量目标模式进行代替。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是赋予地方政府以具体的大气环境目标,而将个体行为的规则设置与具体调控交由地方政府实施。环境质量目标模式消灭了义务人与执法者“交易”的空间,在个体行为调控上更为有效与科学,并且在现有的环境法律设置中已有雏形。所以,应当从大气法的法律理念、法律设置与政府责任等多方面贯彻环境质量目标模式。
简介:本研究旨在探讨台湾林务局人员在自然教育中心方面应具备的专业知能及他们在这方面专业发展的需求。研究采用文献分析、群体讨论、专家审核、问卷调查等方式进行,整理归纳出四大面向的专业知能架构,即自然教育中心的整体性理念、自然教育中心的经营与管理、环境教育与解说方案之发展与推动、自然教育中心的场域资源与设施,共三十条细部内容。结果显示,经营与管理人员最需要"自然教育中心的整体性理念"及"自然教育中心的经营与管理"方面专业知能。教育与解说人员最需要具备"环境教育与解说方案之发展与推动"及"自然教育中心的整体性理念"。场域与设施人员最需认识"自然教育中心的整体性理念"、"自然教育中心的场域资源与设施"、"自然教育中心的经营与管理"。面临的挑战主要是缺乏工作以外的进修时间以及担心课程质量,因此期待的协助包括"建置数据库以提供适当的专业发展数据"、"提供具有层次与进阶性的专业发展课程"等。研究结果可供台湾林务局及其他自然资源管理单位,作为规划有关自然中心人员专业发展活动之参考。
简介:我区首次进行的大规模系统的广西林业教育十年发展规划研究7月12日在南宁通过评审。该课题由钟国华担任主编,王智慧、陆春乾为副主编,1989年立项,经课题组的同志三年的努力而完成。它包括林业基础教育、林业职业技术教育、林业高等教育、林业成人教育(含乡村集体林场及林农的林业教育)。基本形成了高、中、低多层次,国家、集体、厂场办学多形式,资金投入多渠道,林业普通教育与林业成人教育协调发展的广西林业教育体系。规划研究采用全面统计与抽样调查、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宏观预测与微观预测相结合的方法,全面系统地分析评价了我区林业教育的现状,提出了专门人才需求的预测、规划目标、指导思想、原则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