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朝中无人莫做官”、“人(官)无提携不发”……这是对中国旧时“升官”、“为官”之道的写照。如今呢,公开选拔破了“熬官者”的梦,竞争上岗封了“跑官者”的门。伴着重庆、山西等地掀起的新一轮公选“区局长”、竞选“副厅职”擂鼓的敲响,又一批才华横溢的“将才”成了中国党政机关的后起之秀。神州风行“公选热”7月下旬,当中共南京市委决定“公选”部分区局长的消息一传开,立即在社会各界产生了阵阵涟漪,人们在惊呼:一边是大刀阔斧地实行机构改革,一边却拿出紧缺的领导职位向社会公开选拔,可见,南京市委在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上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紧随其后,地处太行山麓腹地的山西省亦炸响了公开选拔的“惊雷”:8月初
简介:在公民社会中,制定任何一项公共政策,公开征集民意、开门立法都不可或缺。一方面,开门立法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必须经过公开、充分乃至激烈的公共讨论与利益博弈。虽说,身处网络时代人们可以比较方便地发表和提交自己的意见,但很多时候,人们并不知道自己的意见被征集上去以后会受到何种对待与处理,也不清楚这些意见最终能对法律、政策的制定或修改起到什么作用。也就是说,相比征集意见的公开,讨论与博弈的公开性仍显不足。另一方面,开门立法过程需要公众彼此之间的广泛交流。由于各自所处环境不同,每个人的看法都可能只反映了一定的视角,可能会片面、有偏差。每个人都不仅需要表达自己是怎么想的,同时也需要知道别人是怎么想的,特别是那些与己不同的、相对立的想法是什么。这就需要广泛交流,通过交流纠正偏差,形成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