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樊浩先生提出了一个观点:“德”、“得”相通是中国伦理精神的价值原理。其要义在于:中国伦理同时具有目的价值和工具价值,并由此形成道德理想主义与道德实用主义互为依托的特质;此种特质解决了“德”“得”之间的张力,并指向个体至善与社会至善的统一。以儒家经典为分析文本展开思考,“德者,得也”中存在着道德本性谋划的两种进路:主流儒家以道德为目的性之存在,事功学派以道德为工具性之存在,而“德”“得”之张力则在大众文化中得以消弭。因之,樊先生虽然准确把握了中国伦理精神的特殊旨趣,却没有具体解答这两种儒家进路在中国文化中的发展线索与实际影响。儒家伦理形态能否成为当下的道德救穷之途,或可从其中得到启示。
简介:在学术界畅行不衰的“二重证据法”是由王国维先生率先提出的.该“二重证据法”在古史研究领域迄今仍然颇具影响力.实际上“二重证据法”既包括狭义的历史学者用考古资料来补正历史文献,亦包括考古学者通过运用历史典籍来解读和印证考古发掘资料.例如:久负盛名的临淄齐国故城五号东周墓的殉马坑是经过科学考古发掘出的,年代是春秋晚期,关于该墓墓主的认定便是借助了传世历史文献.伴随着各学科的不断发展和相互渗透,以“二重证据法”为基础,出现了“多重证据法”.“多重证据法”就是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多学科合成作战,联合攻关,形成多重证据,是在新时代对“二重证据法”的新发展.通过对临淄齐故城五号东周墓殉马坑中殉马数量的研究及骨骼等的鉴定,不仅能识别这些殉马的马龄并发现体质的变化,甚至能够揭示出其品种来源和饲养方式及养马业的发展规模等多方面的情况,而这就得通过兽医学、生物学乃至统计学等多学科的介入以获得多重证据、进行全方位的研究.运用由“二重证据法”发展而来的“多重证据法”,开展多学科综合研究,就能够深入地揭示东周时期的齐文化,对东周齐文化的深入探讨应该是由包括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在内的多学科来共同进行的.
简介:奥尔波特的内在、外在宗教取向二分是宗教心理学最有影响力的理论之一,但它是否能够直接在中国应用,是否有不适合之处是一个需要加以研究的问题,本文的目的即在于探讨奥尔波特的内在、外在宗教取向二分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本文选取在中国社会具有相当重要性的佛教徒来作为基督徒的参照。通过问卷的形式,本研究发现,奥尔波特的内在、外在宗教取向二分思想在佛教徒中主要有五个方面的不适用性。亚伯拉罕系宗教的基本范畴和概念在非基督教文化中不适用;基督教的“真正的信徒”的标准并不一定是其他宗教的“真正的信徒”的标准;奥尔波特的“外在取向”并没有穷尽所有的可能性;宗教取向二分理论成立的前提——“有真正的信徒和非真正的信徒两种类型,且二者之间能够明确分开”——可能在佛教中不适用;部分佛教徒的行为并非源自宗教,而是源自他们所处的文化环境,因此对于这一部分信徒,宗教不能用来解释他们的行为,宗教也不是他们行为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