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发展现代农业,必须实现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集约化经营,这就要求土地等生产要素的适度集中。失败的实践证明:土地共有集中经营存在严重弊端。而土地私有集中经营又与我国法律、体制以及国情相悖。因此,必须创新农业生产组织方式,推动土地公有民营的集中经营;建立现代民营农场制度,在坚持土地公有制的基础上实现民营集中经营。
简介:<正>一问题的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经济理论提出很多新的挑战,对财政金融理论也是如此。传统财政理论很难回答目前财政实践与理论研究中出现的新问题,许多人(特别是理论工作者)出现担忧,产生困惑。其根源在于传统理论对人们的束缚,人们只从经济学、社会学与辨证唯物主义的一般原理认识财政分配,忽略了财政科学自身的特殊本质。因此我国传统的财政理论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比较突出的问题表现在传统财政理论没有解决对财政形态的正确分类,只用与社会发展史相一致的方法把财政史分为几个不同阶段,把财政划分为奴隶制财政、封建制财政、资本主义财政与社会主义财政。这种划分方式以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为指导,符合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般要求。但它只注意唯物史观和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一般要求,忽视了财政分配本身的特殊性。这种分类方法单纯地把国家财政分为两大类,即剥削阶级国家财政与无产阶级国家财政,抹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