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规则缺失是司法实践中的真实景象和现实难题,法律解释弥合说、法律续造补充说和法律论证理论都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一困境。从司法实践的结晶"创制型案例"出发,能够为解决"大前提"缺失提供实践性思路。作为法官实践智慧的载体,创制型案例是法官在"无法可司"与"不得拒绝裁判"的夹缝中裁判的案件,"规则创制"和"法律认可"共同构成其判定标准。以创制型案例中规则创制的外观形态和必要性为维度,可将创制型案例分为形式性、实质性、刚性、柔性四个类别。在法治实践中,创制型案例对填补法律漏洞、补充制定法、裁判争议和疑难案件、提升法官裁判说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而将创制型案例类别化,则对指导法官裁判和法治价值的维护起到积极作用。
简介:长期以来,“政府本位的行政理念”影响着我国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可以说,在计划经济时期,“政府本位”在资源配置,以及调动社会力量等方面,都起着不可替代的积极的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日益完善,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开放型国际经济体系的建立,“政府本位”的思想理念,已明显不能适应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要求,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内在需求已越来越迫切。当前中央把建设服务型政府纳入了政治体制改革的范畴,并在今年“两会”期间进行了大部制调整。但是,要建设好服务型政府,首先需要解决思想问题,需要革新“政府本位”的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