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医疗保险是一种对被保险人的身体因疾病和意外伤害接受医疗服务支出的医疗费用给予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形式,亦是一项福利性的社会保障制度。既然医疗保险是进行经济补偿的一种经济形式,必然有某种经济利益和经济关系存在。医疗保险有没有盈利性质就是由这种利益和关系决定的。一、商业性医疗保险与社会医疗保障的区别(一)商业性医疗保险是以自愿原则为基础,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的方式,集合多数人的疾病、意外伤害的风险,按照成本加平均利润合理计收保险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对医疗保险合同规定的各项保险责任造成被保险人的经济损失给予经济补偿和给付的一种经济形式。
简介:2002年10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0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决定》,新《保险法》的实施将对促进我国保险业快速稳健发展产生深远影响,新《保险法》突出了以下几个特点;以改革促发展;以创新促发展;以开放促发展;以监管促发展,学习和贯彻新《保险法》,一要确定保险监管部门作用的边界,依法确定保险监管部门职能,遵循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参照世界贸易组织规则和国际惯例,对保险监管部门的行政管理职能重新定位;二要明确保险监管部门的管理职能,保险监管部门的职能要从无限职能转向有限职能;三要在保险监管部门职能调整中,加强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组织的管理和自律职能,对原有的部分监管职能要还权于市场,还权于经营主体,通过市场配置资源。
简介:九、对商品充满自信要向人类出售幸福“我认为自己从事的生命保险工作是在为人类出售幸福。”这是在几年前,当时担任朝日生命保险公司经理的藤川博先生对我讲的话,我觉得他的话对极了。我为自己有幸从事如此伟大的工作而深感自豪。生命保险被誉为是神圣的事业,我感到的确如此,致力于这项神圣事业,正是我生存的意义。我的坚定信念,就是由此产生的。推销员对自己向顾客销售的商品缺乏自信和自豪感,则是不可能做出优异成绩的。我推销的是世界上质量最好、人们生活必不可缺的最佳商品,唯有怀着这种信念,才敢于去竭力劝说顾客,才能够顺利销售。生产公司的推销员也好,销售公司的推销员也好。对待这个问题都一样。不论是销售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还是先从其他公司购进产品去出售,在销售商品这一点上,可以说完全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