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三人与债权人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由第三人偿还债务人所欠债务,该协议体现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意,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及实质要件,应为有效。从法律评价上看,第三人加入债务属于合同变更中的合同主体变更,向将来发生效力,第三人需与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承担责任。主债务人经生效刑事判决责令退赔后,债权人就未清偿债务起诉自愿加入债务的第三人时,从诉讼主体、诉讼标的、诉讼请求与理由方面综合分析,该诉讼不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刑事判决责令退赔不能成为第三人对债权人的有效抗辩理由。同时,第三人加入债务后应与主债务人一起承担责任,双方中任何一人的履行行为均构成债的消灭事由,债权人就同一笔债务无权重复受领。
简介:论文对近代潮汕地区海外移民相关数据的统计出处、统一口径及可信度进行了分析,认为数据的解读需要方法论的指导,必须清楚数据的“统计出处”和“统计口径”.统计出处不同,相关数据的性质和可信度迥异;统计口径不同,统计标值的内容和范围也大不一样.近代潮汕地区海外移民相关数据出处有三:海关系统、侨务系统和领事系统.其中海关统计数据基于税收目的而产生,可信度较差.在统计对象上,海关系统和侨务系统统计的为“出入口数字”,而领事系统统计的是“侨民户口数字”,只有后者才是真正的“移民数据”.遗憾的是,今人在计算或估测近代潮汕地区海外移民规模时,往往径直采用海关数据,忽视海关数据的可信度问题;在数据解读的时候,又不加校正,甚至不考虑数据的统计口径而误读数字,结果夸大了近代潮汕地区海外移民的规模.
简介:英阿马尔维纳斯群岛海战作为20世纪经典的夺岛战役,交战双方不但使用了大量现代武器装备,而且在战争前后不同阶段采用了多种公共关系手段落实其战略思想。英国政府对国内外形势把握准确,营造自身愿意和平谈判的形象,获取了国际舆论普遍支持和盟国的实际帮助,并充分运用心理战术,直接干预了战争结果。而阿根廷一方从战前准备、登岛后的安抚政策到对待国际调解的态度都不如人意,政府国际公关工作严重失策,不但失去马岛民心,而且给国际社会以阿方"穷兵黩武"的印象,最终输掉战争。马岛海战对于身处复杂海洋争端中的中国有诸多经验可资借鉴,在进行军事要素准备的同时,就现代公共关系应用对军事斗争战果的影响进行必要探讨,对于中国军事单位"能打仗、打胜仗"的达成将起到正面启示作用。
简介:目前我国主要有外商投诉中心、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和台商投诉协调处﹙中心﹚三类平台处理外资对行政机关的投诉。这些平台下的投诉机制通过协调处理外资行政争议,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我国的外资软环境,但也存在诸如投诉机构分散及定位不清晰,处理的争议范围过于宽泛、处理投诉的方式不尽合理、解决争议的原则不统一等问题。因此,以我国制定“三法合一”的《外国投资法》为契机,建立新型的外国投资投诉协调处理机制显得尤为重要。未来我国外资投诉协调处理机制的构建应以《外国投资法﹙草案征求意见稿﹚》规定为蓝本,并明确、细化其法律地位、受案范围、处理方式与程序、处理结果效力、与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机制的衔接协调等方面的内容。
简介:司法实践中,不同合同主体签订同一内容的合同可能存在各种各样的合同目的,"合同目的诉求差异"问题便应运而生。合同法第94条第4项规定的"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司法判断日渐成为审理的一大难题。类型化的理论区分并不能解决"合同目的诉求差异"的疑问,诉争当事人、不同法官对于"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何解释仍然存在巨大争议。在这种理论困境下,援引比较心理学中的动机理论,归纳阐释合同法领域中的"合同动机"概念并将其应用至合同法的解释视域,可以有效避免陷入人为类型化、复杂化"合同目的"解释之泥沼,还可以更妥切地契合"合同目的诉求差异"的真实意蕴,从而更合理、更准确地解释合同法第94条第4项所蕴含的真实含义。
简介:【裁判要点】自留地系农村集体所有的用于农业的土地,依法应当实行承包经营制度。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属于民事纠纷,该类纠纷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在当事人协商、调解不成后,依法应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作出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