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初始权利配置对公益诉讼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为鼓励公益诉讼,有必要对公共利益主体进行"赋权"。公益诉讼效率上的目的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能使交易成本影响最小化的法律是最适当的法律。在当前社会利益冲突比较严重、阶层分化明显而导致交易成本高昂的状况下,若能够通过公益诉讼制度的完善,将这种冲突通过法庭公平、公正而又低成本地解决,将交易成本的影响最大程度地降低,无疑是一个较优的选择。公益诉讼的私人提供是可能的。由于公益诉讼的可分割性,就存在"拍卖"的可能性。比如,国家可以通过相关的制度安排,在市场形成一种类似于拍卖的制度安排,使得某些公益诉讼变得有利可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