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是新生事物,必然存在很多问题,因而导致独立董事往往成为一种形式上的摆设,这就迫切需要加强相关制度、文化和组织建设。《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助于独立董事制度的完善,而且对于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行,都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既是一种制度创新,也是一种制度安排,必须上升到法律的层次,不能仅仅停留在行政法规、行政条例和指导意见的低水平制度层面。这就需要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特别需要修改和完善《公司法》,通过增加专门条文,确立独立董事的法律地位。
简介:引入独立董事制度是为了改善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制约内部控股股东利用其控制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外部股东的行为,以保护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但由于没有明确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建立独立董事制度,更没有相关的详细规定,导致了实际操作的困难.从实践的结果看,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无法保证;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在监督权力上重叠与交叉造成的权力冲突,导致资源浪费或互相推诿,增加监督成本,降低公司运作效率,影响公司治理的质量.当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还没有很好的成长环境时,对严重的内部人控制现象的频频发生,我们应当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寻找法律救济.
简介:摘要独立董事又称外部董事或非执行董事,主要是起监督、评估与平衡作用,目的是能够公正、不受任何主观干扰地监督董事会以及公司的运作,使董事会的决策更加民主化、科学化。独立董事制度最早起源于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独立董事制度在我国产生的时间并不长,我国独立董事制度的现状与立法初衷尚存在不少差距。我国现在的独立董事制度需要更加完善。
简介:公司制的核心是公司治理结构,而判断公司治理结构完善与否的关键是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根据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董事会具有信托作用,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董事会被期望用它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决策,并且根据全体股东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但从国内外的情况来看,董事会功能的弱化却正在成为一个普遍性问题,由于我国的公司制改革仍在进行当中,这一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在英美等发达国家的企业中,通过建立独立董事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董事会功能弱化问题。因此,我国的上市公司有必要借鉴国外独立董事制度的成功经验加强和完善董事会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