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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法官:去年11月初,我单位某职工上夜班,她存在单位车库(设有值班室,由专人值班)的一辆电动车被偷了,价值2200元。那位职工找单位索赔,被我单位拒绝。因为单位与那位职工仅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在车库划出停车区是为了给职工提供方便,既没收取费用,也没有与其形成保管合同关系,因此,我们单位对其电动车不存在安全保障义务。她的车辆被盗的损失应该由偷盗者承担责任。但是,该职工向法院起诉,法院最后竟然判决我单位赔偿其2000元。请问,法院认定我单位与该职工形成保管合同关系是否正确?

  • 标签: 劳动合同关系 单位 职工 保管 库存 安全保障义务
  • 简介:单位犯罪是个人犯罪的对称。个人犯罪是指以自然人为主体的犯罪,而单位犯罪是指以单位为主体的犯罪。单位犯罪在刑法理论上一般称为法人犯罪,是进入八十年代后我国社会生活中新出现的一种犯罪现象。

  • 标签: 单位犯罪 个人犯罪 八十年 犯罪现象 刑法理论 法人犯罪
  • 简介:所谓单位犯罪,依据我国刑法规定,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机关、团体等社会组织,为了给本单位牟取非法利益,或者为了维护本单位的局部利益,经单位集体研究或经单位负责人决定,而故意实施的危害社会的行为,以及不履行法律义务.过失实施的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单位犯罪概念与一般犯罪概念是特殊和一般的关系,或者说是种与属的关系。犯罪概念是一般概念,是属概念,单位犯罪是特殊概念.是种概念。可以说,我国刑法第10条规定的行为都是犯罪的一般概念,是以犯罪行为为中心的,不涉及犯罪主体的问题。因此,单位和自然人一样可以成为犯罪的主体也于法有据.这一条的规定,应当是单位犯罪概念的基础。

  • 标签: 单位犯罪 犯罪概念 不履行 非法利益 刑法 故意
  • 简介:单位自首包括一般自首、准自首和特别自首.不同类型的单位自首,其成立条件也不同.司法实践中,应注意单位意志的认定、单位自首与个人自首的区别,以及单位自首的处罚.

  • 标签: 单位犯罪 自首 单位自首 立功
  • 简介:单位具有区别于其工作人员的独立意志,但是单位的意志和行为又具有间接性。由于在单位犯罪中犯罪单位本身就应当具有犯罪的主观心态,因此,我们不能将单位工作人员所有的罪过全部都直接转嫁为单位的罪过,但是单位罪过的形成、实现又离不开单位的工作人员。单位犯罪意志的本质特征是整体性。单位犯罪意志的整体性,决定了单位犯罪意志的独立性和双重性。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有两种形式:(1)经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员决定;(2)单位一般工作人员在职权范围内为了单位的利益作出决定。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和实现过程,就是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上升为单位意志,与单位工作人员的人身相分离,又传达、贯彻、演变为单位工作人员的意志,得到单位工作人员的认同、服从的过程。由于单位犯罪意志的形成形式不同,因此其实现机制也有所区别。

  • 标签: 单位犯罪 犯罪意志 单位犯罪意志 直接责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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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本文从单位犯罪究竟是几个主体的犯罪这一问题出发,评论指出了理论界现存的两主体说、一主体说以及复合说等观点在适用中的不足。最后在对"双罚制"溯源的基础上,论证了"双罚制"的本质,进而提出单位犯罪是一个犯罪、一个犯罪主体、一个刑罚主体、两个(或多个)刑罚分担对象的"唯一主体说",并对该说的解释功能、立法价值、司法价值进行了论证。

  • 标签: 单位犯罪 主体 双罚制 唯一主体说
  • 简介: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根据关涉单位犯罪立法的正当性。它不仅深刻影响着单位犯罪研究的基本立场,而且决定着单位犯罪理论的整体框架与具体内容。然而,学界对此问题并未做深入研究。这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单位犯罪理论的发展。通过对自然人犯罪刑事责任根据是意志自由的把握,单位犯罪的刑事责任的根据可从单位意志自由中得到解答,并在单位犯罪故意与单位犯罪过失中获得证成。

  • 标签: 单位犯罪 刑事责任根据 意志自由
  • 简介:基本案情:被告鲍某系海安人,在南通某纺织公司任驾驶员,平时除负责开车外,还兼生产管理之职。2016年7月7日22时左右,鲍某在公司曾明确要求其周末回家不得开单位车辆的情况下,仍偷偷将单位一辆面包车开回海安老家。

  • 标签: 单位 承担责任 车辆 肇事 员工 生产管理
  • 简介:【裁判要旨】单位的决策机构、法定代表人经会议讨论或依职权作出决议、决定应当认定为单位整体意志,未形成会议记录的,不影响单位整体意志的认定。经济往来中,收受回扣的主体不限于交易的相对方,也包括与交易相对方有利益关系或者对交易相对方有实质影响的其他关系人。

  • 标签: 整体意志 会议记录 单位 犯罪决策 法定代表人 相对方
  • 简介:单位成员在单位犯罪的场合,是可以成立自首的。但是对于单位能否成立自首、单位自首与单位成员自首之间的关系、单位自首的效力等则存在不同观点。从单位独立性与单位成员独立性、平等性的角度来看,刑法确有必要肯定单位自首的存在。另外,单位自首的实施及单位自首与单位成员自首的关系也应当是刑法学界关注的重要理论问题。

  • 标签: 单位成员的性质 单位自首 单位成员自首
  • 简介:王文祥,女,54岁,四川省泸州市龙马潭区人。王文祥在担任泸州市建筑工程公司五七队(集体企业)队长并兼任会计期间,于1999年4月,用本单位资金5万元为20名职工购买了养老保险。1994年11月和1996年1月。王文祥分两次将为其他职工买的养老保险金全部退保,并转保为其本人及尧××、简××(皆为五七队职工)--人名字。其中。为王文祥个人所购保险金为20225元。1995年7月,泸州市房修公司因拆迁安置,王文祥将其中4万元水电转户费采取不入本单位财务帐方式,而用于为其本人及饶××、简××购买养老保险。其中,为王文祥个人所购保险为2万元,尧、简二人分别为1万元。1998年,尧、简二人申请退职时,三人将上述两次所购养老保险的凭证予以私分。案发后,王文祥退出为其本人购买养老保险资金及获得的利益54884.49元。

  • 标签: 职务侵占罪 保险凭证 犯罪行为 犯罪构成
  • 简介:【案情】戴某系A市B建筑工程公司负责人,朱某1998年至2001年间任A市所辖县级市副市长。1998年,因朱某打算在A市购买B公司所有房屋而经人介绍与戴某相识。戴某出于与朱某搞好关系,便于以后请朱某为其公司承接工程项目帮忙的目的,分别于1998年、2000年决定由B公司两次为朱某支付房款25万余元、37万余元。2001年,朱某调任至A市某区任常务副区长,后又任区长、区委书记。

  • 标签: 追诉期限 行贿犯罪 公司负责人 1998年 2001年 单位
  • 简介:我国采用的是单位犯罪在前,责任人刑事责任在后的立法模式,而我国对于单位的处罚又与我国的立法模式不相适应,由此引起了单位犯罪中单位与个人责任的平衡与协调问题。对此,应该对我国的单位犯罪进行修改,如将单位犯罪的数额标准和自然人犯罪的数额标准规定为一样,将单位犯罪的规定普遍化,可以适用于所有的犯罪,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数额与单位犯罪的构罪数额相同等。

  • 标签: 单位犯罪 责任平衡 比较 建议
  • 简介: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是单位犯罪的最基本问题.在我国,单位犯罪的界定众说纷纭.其实,单位犯罪的界定应当揭示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较为具体地凸显单位犯罪的独特之处.单位犯罪,是指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单位,根据单位整体意志,以单位名义而实施的具有刑事违法性与严重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单位犯罪除了具备犯罪所共有的基本特征之外,还应当具备如下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单位整体主体;单位整体意志;单位整体行为."执行职务活动"、"谋求单位利益"不宜作为单位犯罪的基本特征.总则第30条对单位犯罪作了总体性规定,分则规定了120多种具体的单位犯罪,使刑法中的具体单位犯罪肯定、明确.

  • 标签: 单位犯罪 犯罪特征 《刑法》 构成条件 法人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