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法律援助也称法律救助、法律扶助。它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及法律专业人员,对某些经济困难和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费用或者义务提供法律帮助的一种法律保障制厦。法律援助是社会文明亏进步的体现,是法律公平性原则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实施,使我国的律顺制度进一步深入人心,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麻烦和纠纷寻求法律帮助,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做法越来越普遍,律腼为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得以实现作出了很大贡献。然而,在社会生活中,确实还有少数公民因经济困准无力承担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而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还有少数公民因种种原因,不知道聘请律师为他们服务,不知道求助法律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面对这种状况,广
简介:1998年7月8日上午,刚满20岁的上海某重点大学女学生钱某在上海屈臣氏回用品有限公司四川北路店出门口时,出人意料的事发生了:门口的警报器铃声大作。一位女保安当即拦住钱小姐的去路,要求检查其挎包,查无所获后要钱穿行三处防盗门,警报器仍然鸣叫。女保安不顾钱某的抗议,强行将钱带至地下室商场办公室,用手提电子探测器对钱作全身检查,认为其左骸部带有磁信号。于是,女保安将男店员请出门外后,责令钱脱下裤子接受检查。又羞又急的钱某一再声明自己没偷东西,但在女保安的逼迫下只好委屈求全地脱下长裤,仅剩一条内裤时,女保安竟将手伸进钱某裤内检查,仍没发现有什么可疑的东西。女保安旋即与门外赶来的经理商谈后再一次入室要
简介:高考改革作为中国教育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始终围绕着公平与效率。高考改革的价值选择变化与中国的社会进步、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高考的问题与困境紧密相连。在高考发展和改革的历程中,人们经历了对于"均等与公平"、"配额制与公平"的反复认识过程以及"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长期争论。人们的认识并没有完成,仍处在"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之中。入学机会的公平,始终是中国高等教育最受关注的平等话题,而精英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平等,则已成为大众化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中更为突出的新问题。高考改革应符合促进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应在保证基本公平的同时,适应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后的多样化需求,以公平为目的,给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利。
简介:通过法官间交流的加强,并辅之以信息技术的新发展及司法网络的实施,法官间的对话得以实现。自发、平等的对话不仅发生在传统的普遍法法官之间,也发生在制定法法官之间。以死刑为例,英国、美国、印度、南非等世界各国之法官以及欧洲人权法院、联合国人权委员会等国际性法院在其相互之间针对死刑的合法性,残酷、不人道和有辱人格的含义,死刑犯引渡的条件,死刑犯的程序性权利等问题进行了全面的对话。这样的对话,或者说法的国际化与国际法的整合,不可避免地带来了国内法官的地位提升,这不仅意味着国内法官的权限超越了国家领土的边界,而且由于国际法的整合,甚至导致了仿效和竞争的结果。应当注意的是,法官的地位提升虽然意味着法律的世界化,但这绝非将国际秩序引向二元或一元的金字塔模式,而是承认复杂性,建立多元秩序,在不同层级之间分享权力,朝向以对话或国际法整合为基础的多边主义的混合多元模式。
简介:人类正在经历的第四次技术革命,无疑已引发了全球性的重大社会结构变化。对此,法学界也开始密切关注传统的法制模式会相应受到怎样的冲击和发生怎样的变化。当今世界中,互联网企业基于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针对"法的滞后性",在平台治理等实践中逐渐形成一种超常规且处于不断演化过程之中的"企业的制度自我生产机制"。这种法的生产机制的变革,正在使得传统的国家与社会、国家与市场、国家与企业、公与私等两元界限变得不断地模糊化。与此相关的是,人工智能与大数据技术还引发了是否存在着数据垄断、财产权形态变化、差异化以及正义如何实现等新问题。《交大法学》编辑部于2018年1月18日特邀请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俞思瑛女士与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季卫东等四位教授就上述问题,从法律实务和法学理论双向角度进行了深度对话。
简介:<正>目次一、“分权而治、协同诉讼”:以促进主体间对话、沟通为内容之诉讼构造的理论构建二、当事人之间平等对话:作为形成裁判资料基础的对话机制三、当事人与法院之间互动式的对话:创造具有“亲和性”和“易于理解”的诉讼空间民事诉讼构造,是指以一定的诉讼目的为根据,以诉讼权限配置为基本要素,所形成的法院、当事人三方之间的诉讼地位和相互关系。从根本上讲,民事诉讼构造的基本内容,是反映了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中最主要的诉讼主体——法院与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即在诉讼中权利义务的配置关系。上述对民事诉讼构造的定义,存在两组权限配置关系:一是法院与当事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