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风险管理是保险企业实现集约化经营管理的主要内容之一。保险企业的风险主要是保险业务风险、投资风险和操作风险。操作风险的定义方法较多,新巴塞尔协议把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不足的或错误的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导致损失的风险。定义包括法律风险,不包括战略风险和名誉风险。这一定义在国际金融界得到了普遍认可。国际上许多保险企业也采用了这一定义。近年来操作风险管理得到了国际金融界的普遍重视,先进的国际保险公司已经把操作风险管理列为风险管理的内容之一。我国保险企业虽然也意识到风险管理的重要性,但对操作风险仍不熟悉。随着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国际保险企业与中国保险企业在国内市场上的竞争将日益激励,为了缩小与国际保险企业操作风险管理技术的差距,更加从容的应对挑战,我国保险企业应该开始进行适合自身特点的操作风险管理研究和实践。
简介:建筑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是上海市建筑业管理重大研究课题之一。该制度探索了建筑工程风险管理的新思路.引入了全过程管理的概念,提出了工程保险的新理念,以项目风险管理为载体,探索建立建筑工程保险制度和施工现场风险管理机构运作新机制.构建以建设、设计、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等为共投体,以保险公司聘请风险管理机构(审图、监理)进行项目风险管理的模式。逐步实现风险管理机构接受保险公司委托.负责施工现场灾害预防工作;形成“政府部门指导、保险机构进入、风险管理机构协助”的全新工程风险管理新格局,并建立健全建筑工程质量保险的新机制。
简介:一、生活危险及其保障需求1.生活危险所谓经济是指为满足人类欲望的有计划活动。由于活动者自身的意外事件,或者由于自然现象、社会环境的变化等外部原因,这种有计划的活动会受到妨碍以至达不到经济目的。例如:由于天亡或失业而丧失预期的收入;由于火灾而烧毁了生活或营业必需的住房、动产、营业用具,从而妨碍了有计划的活动等等。这些引起收入丧失,意外支出或财产损耗的事故,一般就称为“危险”。这种危险虽不是经常发生,但何时发生,发生在谁身上却是难以预料的。这种难以预料的状态叫做“危险环境”。个人和团体在经济生活中经常处于各种危险环境中,这是无法否认的,于是就有了“生活危险”一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