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为更好地落实“档案馆建设年”实施方案。蓟县档案馆坚持科学发展观,把档案资源建设作为重要业务建设采抓,以真实反映历史,突出地方特色,丰富馆藏内容。提升档案馆胺务功能为宗旨。不断加大特色档案接收力度。目前,已接收旅游特色档案120卷1100件、照片120张、音像31盘、资料30册、画册10册进馆。蓟县是天津市后花园,风景名胜众多,旅游资源丰富,有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5处,世界文化遗产1处,世界吉尼斯纪录大全景观2处,全国百家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处,抗日战争纪念地20处等等,旅游资源已成为蓟县经营文化城市,建设文化名城的财富和资本,旅游经济已成为蓟县的支柱产业。
简介:契约是指两方以上的人就某事所达成的合意。在纠纷和诉讼中,契约文书具有法律效力。早在《周礼?天官?小宰》中就有说到古代官府治理政务的八种成规,其中有:“听称责以傅别”、“听取予以书契”、“听卖买以质剂”。“傅别”、“书契”和“质剂”就是不同形式的契约[1]。也就是说,上古时期的官府在处理债务、买卖等纠纷时,就以契约为证据。但是《周礼》的记载是否反映的是先秦时代的事实,现在并无定论,所以我们对先秦时期契约在诉讼中的地位和实际使用情况并不清楚。郑玄注《周礼》“凡以财狱讼者,正之以傅别、约剂”时说:“若今时市卖,为券书以别之,各得其一,讼则案券”[2],则说明了秦汉时期在诉讼中运用契约为证的实际状况。之后历代户婚田土的诉讼中,契约都是最重要的书面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