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在国内属于一种较为特殊的用益物权,对于农村地区的居民来讲有着重要的意义和影响,是农民得以发展和安身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开始实施农村政策合一的发展模式之后,开始形成了人民公社体制,改变了以往农村宅基地所具备的属性特点,使其不具备完全商品属性以及财产权利的资本属性。相关部门针对地籍进行调查,在调查之后进行确权登记发证,当农民获得证书之后改变土地的利用机制,从依法利用转变为自觉利用,促使宅基地的属性从资源转为财产,对于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体系有着重要意义。基于此,本文分析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实施及物权意义,提出了推进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策略,以期可以为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民法典》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不管是地表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还是在地上或者地下设立的空间使用权,都是以土地为基础载体,以其上下为空间范围,这就意味着除出法律另有规定外,空间权的出让与普通建设用地出让在取得方式、使用期限、权利流转等均等方面相类似。剩余法作为土地评估的重要方法之一,在空间权出让评估中也占有重要的席位,本文中以案例的形式探讨空间权出让评估中剩余法的应用。
简介:摘要:实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使国有土地使用权进入市场流转。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的建立,促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然而农村集体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却相对滞后。在当前的新农村建设中,如果能进一步规范管理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在土地使用机制上进行合理的改革,那么对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实现小康生活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关键词:农村土地 使用权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