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为了解决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表决人事任命事项时,只见材料,不见人,只能听到提请机关的提请说明,而听不到被提请任命人员的情况介绍,影响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质量的问题,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于2001年9月制定了《吉林市人大常委会任
简介:我国刑法理论中占通说地位的犯罪客体的概念存在缺陷,特别是该概念中的中心词“社会关系”一语过于隐晦和抽象,未能担负起对犯罪客体的解释功能,同时未揭示犯罪客体的具体内涵,缺乏实体性和专属性,与犯罪概念的本质特征相重合。作者在对国外几种学说进行评判的基础上,借鉴“法益侵害说”的合理内容,对犯罪客体作了重新界定,只有这样,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法学原理,与刑法的相关规定相吻合,而且更有利于从理论上理顺犯罪概念与犯罪构成之间的逻辑关系。
简介:根据地域的不同,可以把国家治理划分为腹地治理和边疆治理。在边疆治理中与腹地治理相同或相似的国家事务和社会公共事务构成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而边疆省区面临的特别迫切或特殊的公共事务构成边疆治理的特殊客体,包括边疆开发和发展问题、民族问题、国家安全问题、政治认同问题等。区分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和特殊客体是为了凸显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确实具有特殊性,对特殊客体的治理彰显了边疆治理在国家治理格局中的独特价值。
简介:<正>一、传统犯罪客体概念的缺陷及对这一概念的再认识传统上,犯罪客体的概念被表述为:我国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害的我国社会主义社会关系。这一概念与我国当前的刑
简介: 二、 作为犯罪构成一部分的犯罪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是刑法保护客体的类型化, 关于刑法保护客体和犯罪客体,犯罪客体是刑法所保护的
简介:最近,某县政府印发了一份关于政府负责同志分工的通知。通知中,一名副县长置于县长助理之后,而且让这名副县长协助县长助理承办某项工作。对此,政府方面的解释说,这名科技副县长是国务院某部委下派的挂职干部,挂职期一年。
简介:"侵害客体的事实属性说"立足于德国通说、日本学说在客体错误处理规则上存在诸多缺陷的背景,以及在当前我国通说的既定格局存有不少问题的前提下,跳开旧有学说的一切桎梏藩篱,特别是摆脱日本学说对我国客体错误处理规则上的捆绑束缚,以完整、精准的推导流程,以及严谨、合理的说理论证,得出符合普通人法感的处理规则,以解决客体错误。
简介:
简介:笔者从国外民法的规定和从保护债权人利益出发,认为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能够代位和不能代位的权利过于狭窄.指出五大民事权利中,债权人不得代位行使的权利,除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外,还有公民的人身权,继承权,民事主体享有的知识产权;除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外,只要是不具有人身属性的债权、特定情况下未到期的债权、物权及物上请求权,债权人都可代位行使.
简介:老年人赖以生存的生活待遇,是衡量老年人的经济条件的基础,如果这个带根本性的问题尚未解决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则无从谈起。为此今年伊始,我在成都市社保局对一个国有企业中100位离、退休职工待遇进行了查询,调查结果令人甚忧。
简介:本文在对已有研究进行评述的基础上,提出了环境权主体和客体的界定标准,并根据界定标准将环境权的主体界定为社会,将环境权的客体界定为满足人类生存和发展需要的环境品质。
简介:(公务)受贿罪的犯罪客体主要是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活动的廉洁性,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和公正性,[7]第三种观点认为受贿罪的客体是国家机关正常管理活动和公务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
简介: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是张明楷先生在他的《刑法学》中提出了一种特例:“事实上还可能出现另一种情况,即一人同时与另外两人成立婚姻关系。”具体说来,就是一人同时与两名异性结婚,并且结婚前三人都系未婚。在这种情况下,至少从表面上看来,当事人的行为是缺乏“明知自己有配偶”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的主观方面的。那么这种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似乎就不能被认定为重婚罪了。
简介:光滑客体上及变压器硅钢片上的汗液手印的提取一直是刑事技术人员研究探讨的问题,笔者通过实践,利用502胶贴显、罗丹明6G染色、多波段光源激发法拍到了效果较好的手印,介绍如下:
简介: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既保护智力成果、也保护非智力成果,既保护创造性的智力成果、也保护非创造性的智力成果,既保护劳动、也保护投资,而许多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并未纳入知识产权法的保护范围.今天"知识产权法"已经名不副实,它保护的对象并不是"知识",而知识产权的权利客体也不完全是"智力成果".
简介:诉讼时效的客体为请求权.债权请求权原则上应为诉讼时效之客体.物上请求权中之所有物返还请求权应为诉讼时效客体之例外.人身权上之请求权,若为财产上之请求的应为诉讼时效之客体,反之则否.
简介:犯罪客体 刑法保护客体 犯罪客体要件 犯罪客体事实,二、 作为犯罪构成一部分的犯罪客体*犯罪客体要件是刑法保护客体的类型化,关于刑法保护客体和犯罪客体
简介:侵占罪的犯罪客体是他人财产所有权."他人财产所有权"应包括公私财产所有权,不应仅仅指私有财产所有权.因为:1.从立法上看,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对象是"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并未将侵占罪的对象明确限定为私有财产.2.从实践来看,非国家工作人员、非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侵占公有财物的犯罪行为客观存在.3.从程序上看,侵占罪适用"告诉乃论"的自诉程序,但不能据此排斥公有财产所有权在本罪中的客体地位.
简介:试论职务犯罪之客体吉甦生职务犯罪客体包括职务犯罪之同类客体和直接客体。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刑法学界在诸多问题上都存在不同的观点,本文仅就其主要问题,谈谈个人之见,借此抛砖引玉。一、关于职务犯罪同类客体之辩析关于职务犯罪同类客体,我国刑法理论表述上不尽...
动态反映
犯罪客体新论
我国边疆治理的一般客体与特殊客体
再论犯罪客体——对传统犯罪客体理论的质疑
犯罪客体三论
排名反映大问题
论侵害客体的事实属性说——客体错误的处理规则
析合同关系的客体
代位权客体探讨
食欲反映健康状况
注重调查 反映现实
论环境权主体和客体
论受贿罪的客体
重婚罪客体之探析
光滑客体上指印的提取
知识产权权利客体析疑
试析诉讼时效之客体
从新的角度论犯罪客体
侵占罪犯罪客体新论
试论职务犯罪之客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