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本文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提出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审批法概念是指规定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布局和审批的法律规范。分析了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的法律主体为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机关企业和事业单位、县级以上计划生育管理部门、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人民军队、特别行政区以及特殊人群管理或服务机构都是我国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法的法定主体。在审批法方面分析了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置医疗机构,但情况都有特殊之处。其中在城市普通公民只能申请设置个人诊所以外的医疗机构,并且我国法律对其他组织作为申请人方面的规定存在一定文义矛盾。在审批法方面提出掌握审批权的机关主要指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特定情形下包括外经贸委、中医药管理部门、计划生育行政部门等。
简介:摘要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努力践行“最多跑一次”改革,深化投资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激发企业投资活力,促进工业有效投资,自2014年以来,秀洲区积极推进实施技术改造类工业建设项目审批方式改革,激励企业转换思路,使企业立足于内部调剂,更新设备,增加投入,在不增加土地的情况下扩大生产,实行“零土地”技改,取得了不小的成效。本文主要从具体做法、主要成效、存在问题和对策建议四个方面作了简单阐述,以供参考。
简介:摘要:我国在一九八五年围绕药品注册审批专利所出台的相关政策中说明,并不会对药品授予任何的专利权,仅在药品生产方法方面提供相应的专利保护。在这之后,我国专利保护制度在逐步优化和完善,并且慢慢和国际接轨,专利法在修订之后,对药品产品提供了专利保护,我国的药品专利保护也因此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在此过程中,我国的药品注册审批也在逐渐法制化和制度化,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也从整体上提高了药品注册审批的规范性。然而,从实际角度来说,药品注册审批制度的相关规定首次关系到专利保护方面内容,缺乏足够的完善性,在实际中的应用会不可避免地存在争议问题。基于此,本文主要围绕药品注册审批工作中专利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期为相关工作开展提供参考。
简介:[摘要]:医疗机构是当今社会建设和发展的重要组成机构,其与人民群众的健康和社会的进步有着密切的关系。而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和卫生监管制度不仅影响着医疗机构的发展,同时对医疗卫生行业的规范和完善也十分重要。基于此,本文就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卫生监管制度展开研究,首先阐述了当前其中存在的困境,其次对其改革提出了一些对策,以期能够推动我国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