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环境协同治理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践界关注的热点议题,但多元主体间价值、利益的结构性困境导致环境协同治理大多停留于倡导阶段。通过对公众环境研究中心的个案考察可以发现:构建绿色价值链是推进多元主体参与协同环境治理的重要举措。环境信息的收集、整理和评价指数的发布,激活和提升了社会对企业污染行为及政府监管的舆论监督有效性,为绿色价值链的构建提供信息支持;绿色供应链和绿色金融等对企业绿色行为的正向激励效应,使企业成为推进环境协同治理的主动参与者,是构建绿色价值链的关键环节;环境协同监管良性的反馈闭环,有助于培育环境协同治理必需的社会信任,为绿色价值链的构建奠定社会基础,推动着环境协同治理的持续发展。
简介:本文的研究目的是从跨界环境问题本身的属性出发,探究合作模式的选择与合作成效之间的因果关系。在总结了科层、契约和网络三种元治理机制的特点后,本文提出了以这三种元机制以不同比例融合而形成以各自为主导型的合作治理模式。在比较分析了国内发生的三个代表性案例后,论文认为跨界环境治理成效与合作治理模式的选择有关。对政府而言,如果追求可持续性治理,契约主导型合作治理模式的成效优于其他两种模式。当要解决迫切的跨界污染问题时,科层主导型合作治理模式成效优于其它两种模式。论文的终极观点认为治理者要从合作治理本身的机制和公共问题本身的属性出发,研究在应对特定属性的公共问题时如何选择最有效的治理模式。本文的局限在于案例材料本身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案例的分析可能会出现认识片面的潜在问题,而且提炼的模式也需要在实践中完善。
简介:2006年8月30日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通过了《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该条例自2006年11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界定了海洋工程的定义和范围,强调国家实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严格控制围填海工程;围填海工程必须举行听证会;加强对海洋工程建设、运行过程中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该条例根据1999年修订后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制定,并主要建立和完善了以下制度:(1)完善了海洋工程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2)规定了海洋工程环境影响的后评价制度;(3)补充了对不同海洋工程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的特别管制措施;(4)加强了对使用期满需要拆除或者改作他用的海洋工程的监管。加强对海洋工程试运行或者正式投入运行后排污行为的监管,是防治其污染损害海洋环境工作的重要手段。
简介:我国城市社区治理自上世纪90年代起经历了三个主要的探索阶段,实践成效来看,并没有从根本上实现社区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治管理、社区行政管理与社区公共服务的真正分离,因而各地仍在探索合理的替代性选择。杭州通过创建社区公共事务分类治理,政府、社区和社会组织合作共治,多种机制综合运用的治理模式,走出了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社区建设之路。杭州社区建设的实践证明,根据社区公共事务的属性差异界定主体边界是社区治理的基本前提,"三位一体"的复合模式与"多中心"的外部网络是社区治理的组织保证,行政、准市场、志愿和自治等多种治理机制的有机结合是社区治理的内在动力。
简介:按照绿色发展目标,成都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了'生态建设与生态修复'专项规划,强调要在市域内构建'两山两环、两网六片'的生态安全格局,加快推进环境保护、生态修复、城市水系保护等重点任务,提出了成都可持续发展模式。在不久的将来,成都良好的生态环境,将给市民带来更多绿色福利和生态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