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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2015年8月19日财发[2015]3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农业部农发机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各分行:为了充分发挥财政政策与金融政策的协调配合作用,创新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运行机制,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财政部、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和中国农业发展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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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按照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关于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的要求,为统一税制、规范税基,堵塞征管漏洞,确保新修订的个人所得税法顺利实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对个人所得税有关减免税和不征税项目及标准进行清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地财税机关接此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精心部署,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清理,并如实上报情况。

  • 标签: 国家税务总局 地方税务局 所得税管理 外籍人员 财政部税政司 工薪所得
  • 简介:各地、市、县(市、区)劳动(劳动人事)局、财政局、物价局:为加快我省劳动力市场建设步伐,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劳动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的规定,并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我省职业介绍机构收费问题作如下通知:一、职业介绍实行以劳动部门为主,多渠道、规范化管理、县以上劳动部门要严格审查民办职业介绍机构的开办资格,并颁发《职业介绍许可证》,可向申办单位一次性收取审查费100元/单位(包括表格、证明工本费等在内)。除此,不能收取其他任何费用。二、各级各类职业介绍机构,为求职者和用人单位进行职业介绍或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等,可收取中介服务费。本着“统一标准,平等竞争,服务为主”

  • 标签: 江西省 职业介绍机构 收费项目 物价局 财政厅 劳动部门
  • 简介:各地、市物价局、财政局、建设局:根据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92]价费率第179号文件《关于发布中央管理的建设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出租汽车管理费,由客运管理机构按营业收入或车辆客位向出租汽车经营者征收,具体收费标准由省级物价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制定”的精神,经调查测算,对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费收取标准及有关问题规定如下:一、由车籍所在地的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向城市客运出租汽车(合小公共汽车)经营者,按其年营运总收入的1%征收管理费。营业额难以计算的,可核定其营运收入,当地物价、财政部广应参与营运收入的核定工作,按月定额计征,具体征收管理费数额由当地物价、财政部门审批报省备

  • 标签: 江西省 客运出租汽车 建设厅 物价局 财政厅 征收管理费
  • 简介:<正>2005年4月8日财建[2005]16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发展改革委(计委)、经贸委(经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管机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中央管理的煤矿企业:为进一步加大煤炭生产企业对安全生产设施的投入,现对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煤矿安全监

  • 标签: 煤炭生产安全 煤炭生产企业 煤矿安全 煤炭行业管理 国家发展改革委 安全监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