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在科技迅速发展的时代,信息技术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应用越来越广泛。教育部于2014年5月27日颁布了《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标准(试行)》,该标准对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教育教学和专业发展中应用信息技术提出了基本要求和发展性要求。要求强化教师利用信息技术进行讲解、启发、示范、指导、评价等教学活动应具备的能力,针对教师在具备网络学习环境或相应设备的条件下,利用信息技术支持学生开展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活动所应具有的能力。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
信息化教学与民族传统文化的融合——以田东县X幼儿园大班为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