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从最终目标上看,伦理学的现实使命有三条:第一,为现行伦理文化的设计提供可资选择的思路和方案。习惯上将伦理学归为哲学一类,这从伦理学史上是有道理的,因为传统的伦理学大都喜欢在终极价值问题上做文章,而终极价值只能借助于哲学思辨的方法去挖掘和证明:在这个意义上,伦理学始终只是一门人文学科而非社会科学。但这并不意味着伦理学只能生存在哲学的襁褓里,并不意味着伦理学不能作出科学化的努力。伦理文化归根到底是一种满足预设目标的工具,工具的优劣只能依据它们各自的操作价值来测定,而它们在历史上各种实存的文化类型中都曾经显现出各自的效用,所以,注意历史的经验,注重对各种实存伦理文化的特征和操作效用作比较,便可以为现行伦理文化的设计提供实证的依据。
简介:从伦理学的视角来看,民生包含三个方面的内涵:一是公民根基性的“生存”,二是公民尊严性的“生活”,三是公民理想性的“好的生活”。基于对中国当下民生的现状及问题的全面把握,政府在民生制度和民生实践中首先应遵循刚性的公正原则,它既能够一般地解决资源供给的有限与人的欲望的无限之间的冲突,又能有效地解决当下民生中的突出问题。但公正原则的普遍性和抽象性决定了它无法惠及每一特殊个体的需求,强调具体性、关系性、情境性、理解与关爱的关怀原则可以弥补这一缺陷。因此,以刚性的“公正”与柔性的“关怀”为伦理原则的民生制度与民生实践,将最终引领全体公民过上他们所珍视的和值得过的“好的生活”。
简介:腐败防治事关国家存亡。在我国“小官巨贪”现象严重的背景下,从法伦理学的角度探讨基层腐败防治问题,不仅具有法律上的意义,更具有伦理上的价值。本文从法伦理学的角度分析了基层公务人员腐败现状和腐败原因,研究并参考了国外基层反腐成功经验。对“家庭财产申报”“特别风险岗位评估”以及“独立监督机构”等制度的构建或完善,进一步使我国反腐败立法更加完善,科学构建我国“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反腐机制和廉明公正的道德风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