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简介:鄂财建规[2017]8号各市(州)、县(市、区)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委)、新港办: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武汉长江中游航运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鄂政办发[2016]27号)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现将《湖北省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2017年6月8日湖北省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全省港航事业发展,规范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激励作用,根据《预算法》、《省人民政
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简介: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简介: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天津市2015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和《天津市2015年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简介: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照此执行。
简介:各市财政局、安监局,各煤矿监察分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财政局、安监局: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安监总局关于修订印发〈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6]84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推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开展,
简介:
简介:有关省属企业:为规范和加强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推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开展,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解决省属企业办社会职能和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2016]35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 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武汉新港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湖北省长江港航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征缴和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国土房管局拟定的天津市存量房屋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津政办发[2017]6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2015年散煤清洁化治理工作方案和农村生活用无烟型煤资金补贴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财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市级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办发[2017]55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中央财政《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村中小学“211工程”试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教〔2008〕49号)
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