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金融机构、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负责人的"人请担保",以及分支机构擅自担保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案例屡见报端。究其原因,一是内控制度不完善,法制观念淡薄,因为在一般人看来,担保只是帮忙盖一个章而已,企业并不发生实际支付行为;二是经济担保中也确实存在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由此得到一个启示:涉及企业资产处分权的转移,并可能造成数额巨大的经济赔偿的担保行为,决不能游离于财务监控的范围。同样,企业在开展资本经营收购兼并资产重组活动中,一般只能通过帐面上的资产、负债、权益等了解其基本财务状况,无法发现目标企业隐瞒的担保。如本市某上市公司,新股东一举成为第一大股东后,陆续发生了金额巨大的担保连带责任的诉讼,导
简介:为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融资性担保行为,促进融资性担保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简介:摘要: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当事人为保障民间借贷合同债权的实现而订立买卖合同,以请求买卖合同的履行来保障借款债权清偿的方式增多本文将之称之为担保型买卖合同。最近几年,担保型买卖合同类案件在审判实践中不断出现,但是因立法的欠缺,造成许多同案不同判的现象,损害了司法权威。同时由于司法解释的模糊,同类及相似案件的事实难以认定,导致担保型买卖合同成为理论与审判实务中的热点。为适应司法实践需求,本文将对担保型买卖合同的性质进行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