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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为中心的相关法律,以共有方式确立了业主对于公共物业财产的物权。但是,源于罗马法的共有制度本质为个体主义法律,而业主间在共有权的行使过程中形成的是团体关系。以个体主义为指导而设计的调整业主共有权关系的法律使得业主共有权的行使效率低下。针对业主间的团体关系,立法理念应当从个体主义转向团体主义。效率是团体主义法追求的终极目标,针对业主共有部分具有"区域性公共物品"特质,业主共有权行使主体的业主团体主体化是效率目标下的最优选择。在业主团体主体化的实现过程中,法律应当明确规定业主团体的内涵、确立业主团体的主体资格、赋予业主团体以适度强制手段。业主团体的主体化选择经得起实践的检验,可以解决现实中出现的问题。

  • 标签: 业主共有权 个体主义 团体主义 区域性公共物品 业主团体
  • 简介:第三部门是指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性组织的集合与统称。第三部门的出现,主要是为了在国家公共权力与个人自治权利之间取得一个平衡点,使国家、社会、个人三者形成相互制约又相互依赖的良性互动。但在我国,第三部门的发展出现了功能异化的倾向,丧失了独立性、自主性和客观中立性,同时,我国的现行法律制度也制约了它的健康发展。因此,必须通过完善相关立法,重构第三部门的组织机构,加强内部民主化,建立第三部门与其他部门的良性互动机制来予以矫治。

  • 标签: 第三部门 功能异化 矫治
  • 简介:团体诉讼是德国诉讼法中一项历史悠久、富有特色的制度,它从程序法的角度对消费者权利的实现起到了保障作用。本文首先介绍了团体诉讼引入《一般交易条款规制法》的立法背景,以及三十年来其在规制一般交易条款方面取得的成果,然后介绍了团体诉讼的另外一个用武之地:即《反不正当竞争法》中针对分散型或小额侵权行为的团体的"穷尽利润"诉讼,接着介绍和评析了欧盟的集体权利的实现机制。最后,作者介绍了正在试行中的《投资人示范诉讼法》,它针对的是因投资领域的虚假陈述所导致的群体性侵权纠纷;作为联邦司法部长,作者呼吁对这种诉讼方式加以研究,并将其引入到消费者保护领域,进一步丰富未来的消费者集体权利的实现途径。

  • 标签: 消费者保护 团体诉讼 集体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