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的探讨有效预防先天性缺陷儿不当出生引起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可行性策略,为防范缺陷儿不当出生医疗风险及医疗损害法医学司法鉴定实践提供参考。方法对26例先天缺陷儿不当出生引起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例进行回顾性分析,归纳先天性缺陷儿不当出生引起医疗纠纷案件的构成、鉴定意见、医疗过错特点及纠纷发生的成因。结果大龄或高龄孕妇、农民或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基层医疗机构易发生此类医疗纠纷案件,以新生儿严重缺陷多见。结论加强宣传教育、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提高产前保健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完善风险告知制度以及发挥社会舆论的正确导向作用是预防此类医疗纠纷发生的有效途径。
简介:目的回顾道路交通事故中需要进行涉案者交通方式鉴定的案例。探讨此类案例鉴定的思路和技术方法。方法收集28例近年本单位进行的道路交通事故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案例,统计涉案者一般情况、损伤程度与交通行为方式的关系,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和地点、交通事故中车辆碰撞类型、采用的技术方法等,进行统计学处理。结果本组资料共28起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涉案人员共57人,男性50人.女性7人。交通事故发生时间夜间为19例(67.86%),白天为9例(32.14%)。道路类型中,城市市区道路10例(35.7%),城市郊区道路1例(3.6%),省级道路10例(35.7%),高速公路7例(25%)。酒后驾车9例(32.1%)。交通事故类型中,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事故5例(17.8%),机动车与自行车事故1例(3.6%),机动车单方事故7例(25.0%);机动车与机动车事故11例(39.3%),机动车与行人事故4例(14.3%)。涉案人员死亡27人,损伤29人,无明显伤害1人。损伤存活者中轻微伤10例(34.5%),轻伤8例(27.6%),重伤1l例(37.9%)。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种类中,汽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16例(57.1%),摩托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1例(3.6%),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和乘车人认定5例(17.8%),自行车推行和骑行状态认定1例(3.6%),摩托车推行和骑行状态认定1例(3.6%),行人横过公路方向4例(14.3%)。涉案者交通行为方式鉴定采用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包括法医学活体损伤检验、法医学尸表检验、涉案肇事车车辆痕迹检验、DNA检验鉴定、现场人体模拟实验等。结论根据人体(活体或尸体)的体表损伤形态特征、痕迹分布,分析其致伤物和致伤方式,结合车辆痕迹检验结果,得出确认符合某种交通行为方式�
简介:医疗损害鉴定在公信力、中立性与权威性等方面的不足导致公众对其不信任,影响医疗纠纷解决的效果。调研发现,经过医疗损害鉴定的案件之重新鉴定比率高,针对鉴定意见的上诉率高于一般案件,鉴定的投诉信访量大,患方对鉴定工作的配合度低。问题的成因除医疗损害鉴定自身的局限性以外,还包括医疗损害鉴定信息的不对称性,医学会垄断医疗损害鉴定的局面,鉴定主体专业性与中立性失衡,鉴定机构及专家的选任程序存有异议。可能的进路在于改造医疗损害鉴定的主体机制,规范鉴定机构及专家的选任程序,适度实现异地鉴定,将专家辅助人制度改造为患者与鉴定人沟通的桥梁,探索鉴定人出庭作证的新手段,加强医疗损害鉴定信息对称性,合理把握启动重新鉴定的条件。
简介:<正>正如达马斯卡教授所言,"伴随着过去50年惊人的科学技术进步,新的事实确认方式已经在社会各个领域(包括司法领域)挑战传统的事实认定法。越来越多对诉讼程序非常重要的事实现在只能通过高科技的手段查明"。[1]诚然,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司法鉴定在诉讼程序中的地位日益重要。各国也从鉴定体制、鉴定程序、有关鉴定的证据规则等多方面对司法鉴定予以规范。我国自1979年第一部《刑事诉讼法》即把鉴定结论作为法定证据种类中的一种,但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我国司法鉴定的现状亟待改善,一些司法鉴定中的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甚至导致了严重的冤假错案。
简介:亲子鉴定是解明亲子关系的利器。亲子鉴定协力义务属于公法性质的勘验协力义务,其义务范围和主体范围均较为广泛。亲子鉴定协力义务的法理依据有诉讼经济、证明妨碍及事案解明义务三个。是否科处被检人协力义务,在实体上应当本着保护子女最佳利益的原则进行利益衡量,在程序上应当具备一定的要件。被检人在具备正当理由时得拒绝鉴定,但不当拒绝的,可对其进行直接强制或间接强制。我国《婚姻法解释(三)》第2条意义积极,但也存在一些不足:适用条件不明确、当事人程序保障条款缺失、拒绝鉴定所生法律效果较为模糊、适用的主体范围偏窄以及与实体法没有很好地对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