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正>现状自1951年起,上海市开始实行公费、劳保医疗制度,一直延续至今。公费医疗制度:享受对象主要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含自收自支单位)的职工。本市财政部门根据职工医疗方面的需求和财力可能,每年年初确定预算指标,年终对实际超支部分酌请给予补助。近几年,本市对公费医疗制度进行了多次改革,比如,实行“发放备用金,公费病人自负门诊药费10%”的改革办法;大专院校实行“定额自管经费,超支负担50%”的办法;中央单位和部分科研机构实行“定额自管经费”的办法等等。这些改革措施对于加强公费医疗经费的管理,控制费用的过快增长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现行的公费医疗制度,其弊端日渐明显,医疗费用增长速度惊人,1993年全市公费医疗经费支出3.8亿元,比上年增长65%,大大超过了财政收入的增长水平,超出了国家财力的承受可能。劳保医疗制度:享受对象是国有企业、原来的老集体企业的职工和职工供养的直系亲属,此外还有地区集体、局办新集体企业职工。国家规定劳保医疗经费按照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由企业单位统一使用和管理。目前由于种种原因,劳保医疗费用也在快速上升,并且明显高于公费医疗。医疗费用的迅速增长使许多企业不堪负担。
简介:1998年以来,随着住房货币化分配制度的实施,居民家庭已经成为住房市场需求的主力军。然而在以市场为基础的住房供应和消费体系中,住房的高价位性导致中低收入阶层消费能力不足。因此,针对不同收入家庭,国发[1998]23号文件提出实施不同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廉租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根据建设部1999年出台的《城镇廉租房的管理办法》,城镇廉租房是指政府和单位在住宅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向城镇常住人口的最低收入家庭提供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宅。
简介:3月15日,中国车主千呼万唤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发布,200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施。这是我国以缺陷汽车产品为试点首次实施召回制度。在此之前,经济学界有很多关于中国应否开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制度的论证,提倡为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立法是大家的共识。目前,这个《规定》的颁布为开展汽车召回制度提供了法律制度依据。然而,《规定》的颁布真的能顺利促进汽车召回制度的普及完善吗?本文认为,要想让汽车召回成为汽车生产商、汽车销售商以及消费者等利益相关者自愿参与、身体力行的一项行动,不仅需要法律制度依据,更需要各个利益相关者转变观念,提高意识,真正自觉、自愿的参与进来。
简介:参加工作好几年了,回顾这几年走过的路程,对自身发生的变化颇有些感慨。想当年,在学校读博士做学问的时候,自己确实有些吊儿郎当,不修边幅,急于发表自身的观点,急于成就所谓的研究成果;现在,在机关工作一段时间后,开始稍微注意些自己的形象了,虽然经常按捺不住,但还是不时提醒自己不要随便说话。当然,性格上的变化还远不只这些,要是外人来评价,可能更准确,对变化更敏感一些。同学们三五年不见,都有些惊讶了。如果把时间段延长一些,问题看得更加清楚。去年参加了本科毕业同学毕业十周年的聚会,绝大部分同学都是十年未见,见面之后,最大的感慨就是,大家的性格都变了,变得都有些不认识了。当乡长的和当学者的以及做生意的,俨然是不同道上的人了,连沟通起来都费劲。大家都试图去问一个问题:是什么东西把大家(包括我)塑造成了现在这个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