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海关稽查制度,加强海关监督管理,维护正常的进出口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对外贸易的发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海关稽查,是指海关自进出口货物放行之日起3年内或者在保税货物、减免税进口货物的海关监管期限内,对被稽查人的会计帐簿、会计凭证、报关单证以及其他有关资料(以下统称帐簿、单证等有关资料)和有关进出口货物进行核查,监督被稽查人进出口活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第三条海关对下列与进出口活动直接有关的企业、单位实施海关稽查:(一)从事对外贸易的企业、单位;(二)从事对外加工贸易的企业;(三)经营保税业务的企业;(四)使用或者经营减免税进口货物的企业、单位;(五)从事报关业务的企业;
简介:摘要:数字经济背景下,我国产业的发展环境不断变化,5G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快速发展,我国形成以信息技术为核心、数字经济为依托的新经济发展格局,为“十四五”时期我国产业结构升级带来了机遇和挑战。数字经济对于产业结构升级的作用机理表现为为产业结构升级提供技术支持、内需支持和产业政策的创新支持;数字经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制约因素包括:创新力不足,产业基础能力较弱、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的融合度较低、数字经济背景下产业发展存在区域差异;数字经济推动我国产业结构升级的路径选择有:推进数字经济的产业化发展;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消费转型升级为推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