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摘要目的探讨临床上应用胃康灵、法莫替丁与多潘立酮联合治疗慢性胃炎患者的效果。方法选择的研究对象为在2012年5月~2014年5月期间,我院收治的110例慢性胃炎患者,将这110例患者随机分为给予法莫替丁与多潘立酮联合治疗的对照组,和给予胃康灵、法莫替丁与多潘立酮联合治疗的实验组,每组55人,然后将对照组患者与实验组患者的治疗总有效率和HP转阴率进行比较。结果在给予胃康灵、法莫替丁与多潘立酮联合治疗的实验组患者中,治疗的总有效率为94.55%,给予常规治疗的对照组患者中,治疗的总有效率为70.91%。实验组优于对照组,组间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实验组患者中有50例患者HP转阴,转阴率为90.91%;对照组中有46例患者HP转阴,转阴率为83.63%,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应用胃康灵、法莫替丁与多潘立酮联合治疗慢性胃炎,效果明显且能提高HP转阴率,有着重要的临床参考意义。
简介:日本《民事诉讼法》第2条规定了公正及时地裁判以及诚实信用原则。这是1996年修改民事诉讼法时加入的规定。但在此之前,在学术上区别于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民事诉讼中也应适用诚信原则的见解就占据主流。法院亦在还没有直接法律规定时就已经开始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诚信原则并积累了相当多的判例。本稿主要通过介绍日本法院在具体案例中对此原则的适用,解析剖明作为一般条款的诚信原则的具体适用场合。中国《民事诉讼法》第13条第1款新规定了诚信原则,但具体在怎样的场合使用此规定则需注意从现在开始的实践动向。本文参照被看作是诚信原则的具体化的恶意诉讼,以及由第三人提起的撤销等个别规定,在注意中日民事诉讼法体系本身的差异的同时,对在有关具体案例中,中日的处理方法试做一个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