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清初三大儒黄宗羲、顾炎武、王夫之的哲学思想是对明末道德人心危机的坚强回应。他们不约而同地批评程、朱、陆、王,是因为理学作为当时的主流意识形态,已无力承担儒家道德担当与社会教化功能。他们认为,理学中杂糅释老,导致士人或耽空无用或放荡无耻,从而带来严重的社会问题。他们共同主张理气、道器、心性一元论,其目的在于将释老的空无思想驱逐出儒门,从而净化儒学,应对变化了的社会现实。在社会道德人心坍塌之际,他们全部的哲学努力,既不是什么“启蒙”,也不是对理学的接着讲,而是扬弃或终结理学,以呼唤儒家基本价值观念的重新回归。他们通过对儒家哲学的重建,开启了一个新的学术路向,消解了后世学者研讨本体的热情,致使清代理学渐趋衰歇,中国学术史由此进入一个考证学大兴的新时代。
简介:摘要:夏含夷先生以《左传》占筮实例论证传统“之卦”说法不可靠,认为传统“某卦之某卦”的“之卦”说法并不是指变卦,而仅仅是指定某一卦某一爻的方式;那么又是以什么方法来指定某一卦的某一爻的呢?夏先生以《左传》等占筮实例中存在连续两次或多次贞筮的情形进行推测,以为其可能正反映了得到“某卦之某卦”的整个过程:前一次贞筮得卦,后一次贞簸得爻。夏先生的这些观点虽然新颖,但却是靠不住的。如果夏先生关于之卦的说法是正确的,则占断时只会用到主卦而不会用到之卦,可实际上《左传》占筮实例中不仅用到了之卦的卦象,也用到了之卦的爻辞,说明变卦是实际存在的,“之卦”并不仅仅是指定某一卦某一爻的用语。而且《左传》等占筮实例中,虽然的确存在连续两次或多次贞筮的情形,但它们绝不是前一次贞筮得卦,后一次贞筮得爻的情形,而是各自相对独立的一次完整贞筮过程;包山简或葛陵简等出土文献同时得出两个筮数易卦的筮例,也不可能支持夏先生前一次得卦,后一次得爻的观点。夏先生的解释明显存在误读。
简介:明清时期,伊斯兰教汉文著述大量出现,汉语伊斯兰教在很多非基本信仰问题的思考与表述上,表现出明显的中国特色。清代后期,以蒋湘南与蓝曦为代表的伊斯兰教学者,系统利用熟悉的易学资源阐释汉语伊斯兰教思想。其中蓝曦在《天方正学》中,发展了王岱舆、马注等人已经开始的以回释儒的传统,大量利用卦气说、伏羲画卦说、易象说与太极化生宇宙说一套易学话语系统,作为建构汉语伊斯兰教思想的重要资源,这可以看作易学在清代的一个发展。这种情况的出现和中国思想史上格义的传统、易学强大的阐释空间、伊斯兰教思想和中国传统思想本身的沟通之处、汉语伊斯兰教思想明显有苏非气息等因素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