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目前,我国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未成年人法律主要包括未成年人专门性法律4部、设有未成年人专章的法律2部、舍附属性条文的法律约34部以及立法解释若干。现行未成年人法律体系在法律位阶、法律术语、法律内容上都表现出各自的特点。现行的未成年人法律呈现出缺乏操作性、专门性立法少、效力层次低、立法内容不充分等不足之处,急需对顶层设计加强研究。我国未成年人法律体系的理想结构是“1+5+x”模式,即《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家庭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福利法》、《网络空间未成年人保护法趴《未成年人司法法》等核心法典,再加若干必要专门性法律。
简介:我国《反垄断法》以制止垄断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和保护多元利益为基本的立法目的,并且在《反垄断法》制定的过程中始终遵循着国际性与本土性相结合的原则、程序与实体相结合的原则、维护本民族经济利益的原则以及效率优先原则。具体有鼓励公平竞争、制止非法垄断行为、防止执法机关权力滥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功能。经营者承诺制度作为反垄断法的一项非强制性制度首创于美国,经历了近百年的发展,已经被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采用。其以更加合理的方式,提高了执法机构处理反垄断案件的效率,节约了行政执法资源,弥补了反垄断法的不足。在我国市场经济全面发展的大形势下,对《反垄断法》的发展也提出了新的要求。当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45条对经营者承诺制度所做出的规定十分笼统,而垄断行为却变得愈加复杂,增加了执法机关的执法难度。因此,完善经营者承诺制度势在必行。本文结合中国经营者承诺制度的立法现状,并与其他国家制定的反垄断法进行比较,分析承诺制度存在的问题,为完善我国的经营者承诺制度提出了些许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