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一、建筑创作的“言、意、思”“言”者是指建筑创作与设计形式;“意”者是指建筑创作的立意,即创作主题,立意是作者创作意图的体现,是创作的灵魂,在创作之前要先有立意,很多建筑师的成功之作无不于此;“思”者是指对建筑创作积极的、科学的、发挥想象的过程。创作中的立意确定后,关键就在于构思。构思是建筑师运用建筑语言表达立意的手段,构思如果偏离创作主题,会使设计缺乏表现力,甚至产生为技巧而技巧的倾向。同样的立意可以有多种构思方式,这里有优劣之分。好的建筑创作构思应该有独特性、巧妙性和整体性等特性,切忌一般化。《文心雕龙》中的“言授于意,意授于思”很好地说明了“言、意、思”三者之间的关系。二、建筑“形”成于
简介:在关于上帝存在的本体论证明中,笛卡尔被质疑陷入了一种循环论证。这种循环是指思维与思维之外的对象互为根据,其思想渊源在于古希腊以来的逻各斯精神的主客同一性原则。笛卡尔将从思维到存在的推论严格区别于三段论式的繁琐论证,并将其看作是自然的光明(即理智)的一个清楚明白的、直觉式的推移。但其思想体系的内在困境在于,他一方面建立了基于理智能力自身的认识论思想语境,另一方面又保留了古希腊以来的宇宙论和本体论语境。康德沿着笛卡尔开创的认识论思路继续走到极致,取消了上帝和自我在思维之外的独断的实在性,并从思维内部建立了上帝理念的实践的实在性,由此他完成了笛卡尔以来的认识论转型。
简介:作为西方哲学史上的重要经典之一,康德的《纯粹理性批判》第2版中“先验演绎”的结构一直是研究界一个津津乐道的话题。面对各种观点,一般认为亨利希提出的著名的“一个证明、两个步骤”主张是一个节点,此后的学者们大都在这一框架下提出进一步的意见。其中以另一位研究者阿利森的观点尤为重要。在接受亨利希基本观点的前提下,阿利森对于两个步骤各自的内涵进行了重新解读。围绕两种主要论证,在不否定“一个证明、两个步骤”所具有的合理性基础之上,提出了另一种视角,即以“概念一直观”的关系为线索来把握“先验演绎”中的深层脉络。与此同时,“概念”与“直观”本身也经历了不同阶段的演变。基于这一发现,本文对于“先验演绎”的结构提出了崭新的“一个证明、三个步骤”主张,并试图以此来调和亨利希与阿利森二者之间的某些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