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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个结果
  • 简介: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需要在控辩平等的语境下得到审视与完善。控辩平等原则的基本内涵包含“平等武装”与“平等保护”,为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确立了基本的理论导向。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的关键点是认罪层面的自愿性与从宽层面的合理性。为保障此二者得以满足,控辩平等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出了具体要求:在各个诉讼阶段对控方施以相应义务,对辩方强化相应权利,在审判阶段保证法官的中立与实质审查,从而实现控辩平等

  • 标签: 认罪认罚从宽 控辩平等 理论导向 制度完善
  • 简介:基因平等权是指自然人所享有的在基因上被平等对待的人格权利。它的社会根源在于基因歧视,即仅仅基于所谓“缺陷基因”而对携带者作出的不合理的差别对待。基因歧视是对基因平等权的侵害,但基因信息的特殊性使得禁止传统歧视的法律策略不能直接适用。根据“第二次选择”中的基因正义原则,建构基因平等权法律规范是我国应对基因歧视的基本私法政策。基因平等权的边界是基因上差别对待的合理性,要在各种冲突着的利益之间寻求一般禁止与例外的平衡。与欧美相比,我国对基因医学技术的应对机制非常欠缺。虽然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体系中没有明确、直接的条款能对基因平等权损害提供救济,但基于私法特别是人格权的涵摄力,通过法解释,侵权责任法能够将基因歧视侵权损害纳入救济范围。

  • 标签: 基因平等权 基因歧视 私法政策 人格权 侵权责任
  • 简介:在我国民商法域内,标的物本身的损毁、灭失风险分担日渐凸现。客观地说,《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就此问题虽有立法,但已有的立法例在司法实践的适用中暴露出一些弊端。这弊端抑制我国内部、和国际民商贸易交往。如何克服这些缺失,在概括了解外国发达国家的先进理念和立法后,呼吁我国正在进行酝酿的《民法典》能够有所作为,并且提出在《民法典》颁布前的可行性良性操作建议。同时呼吁重视标的物以外的标的和其他原因而引起的损毁、灭失风险分担。

  • 标签: 标的物 风险 分担
  • 简介:2012年2月21日,联邦最高法院接受了费雪诉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Fisherv.UniversityofTexasatAustin)一案的上诉申请,该案是自2003年联邦最高法院就格拉特诉柏林杰(Grutterv.Bollinger)案宣布种族录取政策合宪之后,首次对涉及种族录取的案件接受移审。由于这一案件的裁决将直接决定平权行动政策(affirmativeactionpolicy)的宪法命运,联邦最高法院的受理消息甫一传出,即引起美国社会的震动。加之在保守派和自由派之间摇摆的奥康纳大法官退休后,法律主张更倾向保守的阿里托大法官继任,导致联邦最高法院内保守派与自由派力量平衡被打破,保守派力量的强势更是为平权行动的前途笼罩上一层阴云。因此,费雪一案很有可能成为美国教育领域平权行动的历史性终结,在此案悬而未决之时对教育领域平权行动的制度源头和理论争议加以考察,有着厘清来龙去脉的意义。

  • 标签: 联邦最高法院 平等 歧视 录取政策 美国社会 教育领域
  • 简介:金融发展和在劳动市场表现出的风险与不平等之间并不存在直接的关联。这种关联在国家和公司的层面由政治加以调和。政治鼓励金融发展,从而对金融所产生的不平等和风险的限制努力产生克减之效。这一结论来自于历史的、比较的和当代证据的经验分析。本文重点关注美国新近发生的事件:当代金融发展的政治起源;有组织劳工及其同盟对金融的再监管和重塑公司治理的努力。

  • 标签: 劳工 金融监管 风险 公司治理 不平等
  • 简介:吴某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在L市某村建造房屋六处,总建筑面积307.6平方米.经查明事实之后,L市城市管理执法局依法作出“限吴某于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之日起7日内自行拆除上述六处建筑物”的行政处罚决定.吴某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审败诉之后又依法提出上诉.吴某诉称,被上诉人选择性执法非常明确.

  • 标签: 选择性执法 可适用性 平等原则 行政处罚决定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城市管理执法
  • 简介:环境公共利益损害主要是指污染造成生态环境的损害,表现为环境质量下降、物种数量减少、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等。我国目前面临着严峻的公共环境污染问题,严重影响着公民的身体健康和生活水平。污染者负担原则作为环境责任领域的基本原则,为公共环境保护设置了从损害预防到损害赔偿的法律责任体系,这种以义务为导向的法律保护体系比传统的以权利为导向的法律体系更加适合我国环境公共利益的保护。目前,污染者负担原则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适用困境,可以在参考国外应对对策的基础上,对原则进行新的解读,并完善我国立法和相关制度,更加灵活地适用原则,使其在环境公共利益保护领域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 标签: 污染者负担原则 环境公共利益 环境成本内在化 义务中心主义
  • 简介:高考改革作为中国教育改革中最引人关注的话题之一,始终围绕着公平与效率。高考改革的价值选择变化与中国的社会进步、高等教育的发展以及高考的问题与困境紧密相连。在高考发展和改革的历程中,人们经历了对于"均等与公平"、"配额制与公平"的反复认识过程以及"效率优先还是公平优先"的长期争论。人们的认识并没有完成,仍处在"认识—实践—再认识—再实践"的过程之中。入学机会的公平,始终是中国高等教育最受关注的平等话题,而精英高等教育的入学机会平等,则已成为大众化阶段中国高等教育入学机会公平问题中更为突出的新问题。高考改革应符合促进公平的国家基本教育政策,应在保证基本公平的同时,适应中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后的多样化需求,以公平为目的,给予考生更多的选择权利。

  • 标签: 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高考改革的价值选择 机会平等 公平与效率
  • 简介:也谈此案原担保人应否继续负担保责任申屠青,王文祖《人民司法》1996年第5期刊登了罗书平。龚勇同志撰写的《债券由代理发行银行垫支兑付,原担保人应否继续负担保责任》一文(以下简称《债》文),就B厂为A厂委托工商银行某支行代理发行企业债券提供担保,在债券...

  • 标签: 企业债券管理 原担保 发行企业 担保责任 保证责任 债权人
  • 简介:平等就业权是指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机会及其排除各种就业歧视的权利,它既是生存权的延伸和具体化,也是劳动权体系的起点和基础。对农民平等就业权进行立法保护,既有可靠的宪法依据和坚实的理论基础,也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尽管我国《就业促进法》首次规定了农民平等就业权,但它在具体保护方面仍然存在诸多缺陷,促进就业的有关规定没有涵盖农村劳动者;反就业歧视的规定缺漏较多、可操作性差;法律责任的规定不完备、不匹配。为了有效保护农民平等就业权,必须全面贯彻城乡平等就业制度,进一步完善反就业歧视制度和法律责任制度。

  • 标签: 就业促进法 平等就业权 城乡平等就业 反就业歧视
  • 简介:流入地政府不为非户籍儿童少年提供平等义务教育条件之行为具有可诉性。该行为不仅违法,而且侵犯了儿童少年的受教育权。受教育权的性质使得非户籍儿童少年可以寻求宪法救济。流入地政府应当对不履责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 标签: 流入地政府 非户籍儿童少年 平等义务教育条件 可诉性
  • 简介:从1950年到2010年,我国完成三次主要婚姻立法活动,先后颁布实施三个婚姻法案,基本建构起以男女平等为基本价值取向的婚姻法规范体系。然而,从性别平等视角观察,三个婚姻法文本中的性别平等并不彻底,既有法定婚龄男大女小等歧视女性的条款,更有以"抽象人"为规范对象而忽视不同性别人在经济社会环境中差异性的所谓"中性条款",其适用结果不利于女性。未来婚姻立法,应当增强性别敏感度,充分尊重女性群体在经济、社会、财产等各方面仍弱于男性的事实,采取差别待遇政策,从追求形式平等转向实质平等;并应当从细化防治家庭暴力条款等八方面完善婚姻法。

  • 标签: 婚姻法 立法改革 性别平等 形式平等 结果平等 改进对策
  • 简介:近年来,随着高考命题权的下放,各省市逐步开始自主命题,这一高考"多元化改革"表面上消解了高校录取标准不平等的现象,实则以一种更隐蔽的手段加剧了教育地方保护主义。分省命题制度违背了《宪法》第33条规定的平等原则和第46条保障的公民受教育权,使得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不平等现象愈演愈烈。

  • 标签: 分省命题 入学机会 教育公平 宪法原则
  • 简介:<正>《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规定:"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教育法》还规定:"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学校和有关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女子在入学、升学、就业、授予学位、派出留学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

  • 标签: 受教育机会 教育法制 形式平等 实质平等 教育权 联邦最高法院
  • 简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通常是指将法律作为同一尺度适用于全体公民,使全体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因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等差别而有所不同。这项原则既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我国新刑法中所确立的一项基本原则。1997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新

  • 标签: 新刑法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刑事司法 犯罪人 犯罪行为 适用刑法
  • 简介:<正>受教育权是《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儿童权利公约》、《取缔教育歧视公约》等众多国际法律文件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也是包括我国在内的大多数国家宪法确认的一项基本权利。据统计,到2003年为止,世界上有成文宪法的国家中,仅有43

  • 标签: 教育权 国际人权法 国家宪法 国际法律文件 文化权利 教育法制
  • 简介:在民法的调整对象问题上,中国的民事立法和学说一直遵奉'平等主体关系说'。但平等是民法的调整机制,而不是民法调整社会关系的前提。民法以平等为原则渊源于意思自治的诉求和对人之主体性的尊重。'平等主体关系说'作为解决中国特定问题的权宜之计不仅存在着因果倒置的问题,而且势必淡化民法对平等的追求。《民法典(草案)》在这一问题上的应然选择是删除属于赘语的第二条。

  • 标签: 平等主体 民法调整对象 民法通则 社会关系 关系说 民法典草案
  • 简介:高等教育阶段,残疾人的受教育权主要表现为教育机会平等权。我国立法规定高等学校必须录取符合国家规定录取标准的残疾考生,国家应对残疾人参加国家升学考试提供便利条件。但与国外立法或与残疾人教育机会平等权的内涵要求相比,还存在立法不足以及法定权利未能转化为现实权利的问题,应从转变立法理念、细化相关立法、侧重补偿以及强化程序实现权利救济等方面予以改进。

  • 标签: 残疾人 高等教育 教育机会平等权
  • 简介:男女离婚诉松平等平等的要求。在妇女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和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限制男方离婚诉权不利于对女方、男方、子女权益和社会整体利益的保护,也违背了婚烟法自身体系的一致性,其实施效果也极差;它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漠视诉权、固守传统婚恋观念、固守厌讼观念的产物。《婚姻法》第34条应废除。

  • 标签: 诉权 《婚姻法》 离婚 婚烟法 子女权益 婚恋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