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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个结果
  • 简介:<正>面对我国严峻的食品安全治理形势,刑法修正案(八)将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修改为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修改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增设了食品安全监管失职罪。就修改后整体来看,食品安全刑法体系包括四类罪名:一是生产经营类犯罪;二是非法经营类犯罪;三是危害公共安全类罪名;四是食品安全监管类犯

  • 标签: 过失犯罪 危害公共安全 类罪名 刑法体系 食品安全标准 符合安全标准
  • 简介:食品安全法》第四章《食品生产经营》是本法的核心,可谓字字紧系健康,句句关乎安全。然而它恰恰又是本法语言表述疑义最多、最容易误读的章节。本文选择本章有代表性的容易误读的条款,对误读的内容、原因以及解决方法进行详尽的分析,所作的探讨,可以对其他章节的认识举一反三。

  • 标签: 《食品安全法》第四章 误读 解析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的消费者保护在食品安全公共性的作用下,被"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立法语言技术性隐匿了。尽管如此,《食品安全法》在确立消费者主体性、食品信息保障和消费者权利救济等制度的支撑和作用下,保护消费者的基本功能和任务并没有改变。希望监管者在食品安全法的实施中能够注意到这一点,尊重并支持消费者发挥作用,使食品安全从两极的跷跷板状态中进入三角平衡的结构。

  • 标签: 《食品安全法》 消费者 十倍赔偿
  • 简介:鉴于近年来食品安全事件频发,2013年初,我国一改原多部门分环节监管模式,实行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为主导的全新统合协调式食品监管,并着手修订现行《食品安全法》,以进一步调整监管主体与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的权利(力)义务关系,促进监管合作。基于法律经济学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主体合作的改进,但鉴于三方主体各自"失措"、"失信"与"失察"的制约,食品监管仍可能陷入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角色、转移产销主体监管重心以及促进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讨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问题,从而贯彻食品安全监管"社会共治"的原则。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模式 合作困境 法律经济学
  • 简介:在涉及科学知识的规制决策中,如何既借助专家知识,又防止专家的专断,是现代规制科学面临的核心难题。美国通过制定《联邦咨询委员会法》以及《阳光政府法》,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规制决策科学咨询的法律制度,对各种咨询委员会的设立、职能、组织、运作和终止进行了规范,有效降低了科学建议形成过程中产生偏见的可能性。考察美国食品安全风险规制科学咨询的法律制度,能够为我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咨询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知识镜鉴。

  • 标签: 美国法 风险规制 科学咨询 食品安全
  • 简介:2013年10月9日,江蘇連雲港地溝油案一審判決。這起備受關注的特大地溝油案的主犯王成奎因犯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這也是地溝油案件中量刑最重的一次。事實上,早在這起食品安全罪案抓住人們眼球前,今年6月,《食品安全法》的修訂已被列入2013年國務院立法規劃。正如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法制司司長徐景和所言,「加快建立起理念更加現代、價值更加和諧、制度更加健全、機制更加完善的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已是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的迫切需要」。「民以食為天」。五千年歷史縱橫,形成了中國獨有的飲食文化。然而,瘦肉精、三聚氰胺等的曝光,卻讓國人的美味餐桌埋下隱患。當運用「重典」成為社會共識,當治理食品安全問題的集結號被高調吹響,新近出臺的司法解釋、量刑從重的典型案例和重拳出擊的專項行動無不堅定了人們對食品安全治理的信心。2010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等4部門發佈通知,要求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的犯罪分子,與危害食品安全相關的職務犯罪分子一般不得適用緩刑,為從重處罰食品安全犯罪奠定了基礎。今年5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檢察院發佈《關於辦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首次明確界定了生產、銷售不符合安全標準的食品罪和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定罪量刑標準,迎來一片歡呼聲。事後追究的「重典」正在日臻完善,源頭治理環節中也應當建立起嚴格的法律制度。本期特邀請徐景和司長,著眼全局,從企業責任、政府責任、監管機制、社會共治、懲罰舉措等多個方面切入,全面闡述中國食品安全法律制度的完善和發展。

  • 标签: 《食品安全法》 法律制度 最高人民法院 安全治理 犯罪分子 定罪量刑
  • 简介:食品安全关乎民生福祉,食品企业必须严格履行企业社会责任。2015年10月1日经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正式施行。新《食品安全法》确立了食品安全追溯、网上销售食品实名登记、转基因食品标示、提高惩罚限额等制度,深化了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社会责任,并通过强化地方政府落实责任、有奖举报制度保障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新《食品安全法》中企业社会责任的深化将使食品安全管理逐步走向社会共治。

  • 标签: 新《食品安全法》 企业社会责任 社会共治
  • 简介:食品安全问题关乎民生大计,在我国渐已得到重视。然而,由于立法缺位、监管不力,不少人受到利益驱使,制造了多起食品安全事故。继食品安全问题频频爆发之后,病害宠物流向百姓餐桌这一事实也得以曝光。鉴于此,文章以预防为主,着眼管理,强调控制,首先从界定病害宠物的概念入手,进而探讨可作为宠物饲养的动物可否食用,然后分析宠物不可食用的理论基础并剖析病害宠物被食用的现状及原因,最后对禁绝病害宠物被食用的对策进行探讨及阐述。以期探索到杜绝病害宠物被食用这一难题的根本办法。

  • 标签: 食源性疾病 食品安全 病害宠物 无害化处理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案件"行刑衔接"程序基本法缺失,相关规定多散见于规范性法律文件中,尚未形成完善的程序机制。"行刑衔接"程序机制在发起主体、移送材料、立案监督、判后执行等方面存在不足。"行刑衔接"程序机制不应是单向的"流水线式"作业模式,而应是包含监督、制约、救济在内的"网状式"作业模式,应确立检察机关在"行刑衔接"程序机制中的主导地位,赋予被害人的主体地位,构建多方位的、立体化的运行模式。

  • 标签: 食品安全 行刑衔接 程序机制
  • 简介:目前,我国食品安全事件进入高发期,而监管主体、产销主体和消费主体三方的监管合作嫌隙是一大肇因。有鉴于此,2013年初,我国将原多部门分环节的监管模式变革为以食药监总局为主导的统合协调监管模式,并于2015年修订《食品安全法》。基于信息不对称理论可以发现,虽然相关立法修订在不少方面有利于三方合作的改进,但鉴于"失措""失信"与"失察"因素制约,三方主体仍可能面临潜在的合作困境。为此,有必要以强化消费主体共治责任、激励产销主体合作意愿以及引入监管主体良性竞争为切入点,进一步检计监管模式构建上的相关制度问题,进而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的沟通机制,促进有效监管合作。

  • 标签: 食品安全 监管模式 合作困境 信息不对称
  • 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市场上的各类食品安全问题屡见不鲜,这就表明我国现行的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尚存在许多不足之处.立足于行政法的维度去看待当前的食品安全问题,能够发现中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中的诸多纰漏,如何在现行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改良和创新,通过一系列的管理措施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是当前形势下亟待解决的问题.

  • 标签: 食品安全 行政监管 行政法
  • 简介: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久治不愈的问题。立法层面上,我国于2006年制定颁布了《农产品质量法》,明确了从农场到餐桌的食品安全管理,将初级农产品列入监管范围。2009年颁布的新《食品安全法》,以食品"安全"替代多年来单一的"卫生"标准,是食品安全观念上的重大转变。行政监督层面上,有关部门加大了检查力度,对各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管,并曝光了一系列违法违规企业。食品安全行政"曝光"的法律性质有待研究,消费者、生产经营者和行政机关之间的关系、权利与义务也十分值得研究。

  • 标签: 食品安全 行政曝光 信息公开 事实行政行为 行政侵权
  • 简介:近日,随着气温的回暖,家禽类疾病呈现增多的趋势,为了全区中小学生的饮食健康安全,在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检察院民行科的建议下,市中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全区学校周边的“小餐桌”及校内食堂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该院民行科对区食药监局的执法检查进行了现场监督.

  • 标签: 执法检查 现场监督 枣庄市 食品安全 餐桌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简介:我国《食品安全法》第79条关于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制度的规定过于单薄,需要借助企业征信制度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将其升级为食品企业征信制度。食品企业征信系统的运行有助于开辟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新模式、有助于发挥食品企业'红黑名单'制度效应、有助于解决食品消费领域信息严重不对称问题。在建构食品企业征信制度过程中,应着力规制食品企业征信机构的信用信息收集行为、评级行为和共享行为。

  • 标签: 食品企业 征信 信用档案 食品安全法
  • 简介: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关系到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和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是一个涉及多部门、多层面、多环节的复杂的系统工程.虽然我国近年来在立法、执法、司法上进行了不懈努力,但是在各方面仍然存在漏洞,食品安全违法案件仍然层出不穷.这一方面显示了我国对食品安全问题的重视,另一方面也反映出实践中食品安全问题十分严重.应从政府监管角色转变,各监管部门相互配合,企业内部监管体制的完备,相关法律的切实落实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我国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 标签: 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监管 完善建议
  • 简介:<正>2013年11月20日,台灣公佈食品安全風險分級標準,該標準分為4級,針對不同的級別,對照不同的食品衛生管理法規定,採取不同的整改、處罰方式。第一級別是短期食用,立即產生危害的食品:應將產品沒收銷毀,負責廠商(包括製造商、進口商等)要立刻採取公告、追查,並聯繫消費者回收等措施。如食品受到肉毒桿菌污染。第二級別是不符合食品衛生法規定,但未立即產生危害的食品:應將產品回收銷毀,負

  • 标签: 肉毒 餐盒 concerned 等情 RECALL HONEY
  • 简介:海峡两岸有关食品安全的刑法规制在规制的严厉化、立法的专门化和司法的多样化等方面呈现相同的特征;但是我国台湾地区有关食品安全犯罪刑法规制的历史整体上较大陆地区更为悠久,二者在法律渊源(立法模式)、规制主体、规制行为和法定刑配置等方面均存在差异;今后,大陆应当借鉴台湾地区相应立法,实现立法模式的多元化,废除食品安全犯罪的死刑并推进司法定罪的专门化。

  • 标签: 海峡两岸 食品安全 刑法规制 比较研究
  • 简介: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应有之义。广州镉米事件等诸多事件反映出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存在着立法规定模糊、信息公开范围和力度不够、信息可及性差、被保密制度制约明显等问题。这些问题制约了食品安全公信力的建立,也不符合当下食品安全法制的世界趋势。因此,应借助此次食品安全法修订之机,从信息公开理念和具体制度设计两方面着手,完善我国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

  • 标签: 食品安全 信息公开 基本理念 具体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