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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宝鸡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修订通过了《宝鸡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此次修订从提高履职能力、加强作风建设以及出席常委会会议、开展视察调研活动等方面,为新一届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立下了新规矩,划出了新“红线”。

  • 标签: 人大常委会 组成人员 宝鸡市 修订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一次会议
  • 简介:传统中国行政机构中,监察机构一直作为重要的部门存在,监察人员素质的高下与优劣,决定了监察制度这一强大政治防御工程的运作及其效果的好坏。[1]如今,我国监察委员会进入试点阶段,监察人员的选任作为监察委员会的首要工作,一方面,要立足于现代吏治经验创新发展的同时,另一方面,对古代监察人员选任的标准也应尤为关注。纵观古今,在中国的国家治理体系中,监察人员的选任作为吏治的重要内容,其发展的兴衰与监察权力的行使和监察机构的运行有着密切的联系。重温古代监察人员的选任标准,不仅是对本土资源的合理利用,也是对中国传统吏治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如何在古今吏治不同的背景下,借鉴古代监察人员选任标准为当今监察委员会人员的选任提供可行性意见,是本文关注的核心所在。

  • 标签: 监察委员会 选任标准 借鉴 监察人员 历史 传统中国
  • 简介:<正>玩忽职守案件一般具有牵连人员多、责任分散、而且各有关人员的责任并不等同的特点。在众多的责任人员中,哪些责任人员应负刑事责任,哪些责任人员负非刑事责任?是司法实践中最为复杂、最难把握而又必须解决的问题。笔者拟对上述问题作如下探讨。一、直接责任人员应当承担刑事

  • 标签: 直接责任人员 玩忽职守案 承担刑事责任 因果关系 重大损失 行为人
  • 简介:2008年11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继《刑法修正案(六)》后,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主体范围等突出问题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解释和界定。其中,明确了医生利用开处方的职务便利收受回扣的行为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论处。本文就医务人员商业贿赂犯罪的相关问题试作一探讨。

  • 标签: 商业贿赂 医务人员 职务便利
  • 简介:洋县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的新一届县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一把手”、县人大常委会部分工作机构负责人共24人进行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牟如虎,副主任冯长青、陈学锋、贾秋彦巡视考场。

  • 标签: 人大常委会主任 知识考试 法律 洋县 组织 “一把手”
  • 简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个人尊严和合法权利进行正当保护,既是公平正义法律价值的追求,也是我国人权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以看守所为主的刑事羁押主体应当正视当前对在押犯罪嫌疑人权利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在羁押过程中侵害犯罪嫌疑人权益的外因和内因,以羁押监管角度明确其监管行为本质为刑事诉讼中的行政管理行为,并以此为出发点,从保障机制、预警机制、监督机制和救济机制等方面探讨建立和完善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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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正>案情简介:1996年3月16日凌晨,宜兴市华阳商场保安人员钱某和张某经预先合谋,乘其值班之机,在该商场二楼营业厅的柜台及货架上窃取梦特娇牛仔服、羊毛衫、男裤及皮鞋、箱、包等物,合计价值6000余元。接着,钱、张又用螺丝刀分别撬开收银台抽屉,共窃得现金4500余元。嗣后,二人携赃款赃物潜逃回苏北老家,后案发。

  • 标签: 保安人员 侵占罪 盗窃罪 侵占行为 收银台 秘密窃取
  • 简介:我国《刑法》第17条对正当防卫作了原则性的规定:'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根据这一规定,正当防卫的一般条件是:(1)必须有危害社会的不法侵害行为的发生;(2)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3)正当防卫必须是

  • 标签: 公安司法 不法侵害 免除处罚 危害公共安全 防卫行为 执行职务
  • 简介: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是1999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后新增的罪名。在此之前,1997年《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设立了徇私舞弊造成破产、亏损罪,此修正案对该条文作了重大修改,之后通过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执行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将修改后的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分为两个罪名:“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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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一、刑释人员就业安置的政策研究新中国成立后,国家主要以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形式分别对刑释人员的就业安置问题作出了符合当时社会的政治、经济形势和刑释人员实际情况的一系列政策性规定。随着形势的变化,经历了"多留少放"——"四留四不留"——"基本不留"——"帮助就业"四个阶段的政策调整。(一)"多留少放"政策既是对刑释人员特殊的社会保护,又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建国初期我国正处于社会大变动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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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非法用工单位的提法由工商行政管理法规相关规定衍变而来,被移植于劳动法中作为区别于用人单位的一个专有概念使用,并以此构建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制度。该制度以对“用人单位”范围的界定来判断务工人员是否具备“劳动者”身份,从而在实质上剥夺了非法用工单位职工获得工伤保险保障的权利。相对于工伤赔偿,非法用工单位一次性赔偿制度在法律及理论依据、法律实施社会效果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对非法用工单位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处理的最佳方式,应是废除一次性赔偿制度,统一实行工伤赔偿。

  • 标签: 非法用工单位 工伤赔偿 雇主责任 法律适用 劳动关系
  • 简介:《企业破产法》设计了债务人高管人员承担民事责任的制度,但有关责任追究机制的框架设计尚不甚清晰。如何建立一个符合破产制度目的的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机制,是《企业破产法》在实施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现实问题。破产债务人高管人员的民事责任制度的实现有赖于一个较为完善的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确立和运行。民事责任追究机制的中心是确定民事责任的追究主体和实现方式以及法院的特殊审理程序与职权。逐步明确和完善以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追究主体和法院职权为核心的责任追究机制,是实现《企业破产法》所设计的债务人高管人员民事责任制度的核心与制度保障。

  • 标签: 债务人高管人员 破产民事责任追究机制 破产管理人 法院民事责任核定权
  • 简介:早在25年前,中央就开始关注和研究财产申报法制建设,出台过规定“草案”,也曾列入“八五”立法规划。近年,地方相关“立法”活动频繁,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但若没有中央立法顶层设计之决心,地方实践恐难继续往下推动,现有制度也恐难落于实处。公职人员财产申报制度是现代反腐、防腐的有效而必要的制度,契合庞大文官群体反腐之需要,是透明政府理论延伸及公职人员个人生活的体现。我国公职人员财产申报法制化路向,应从三个方面重点突破:扩展申报主体的范围,穷尽申报内容,明确申报时间。

  • 标签: 公职人员 财产申报 申报主体 申报内容 申报时间
  • 简介:<正>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外国投资企业(以下简称"三资"企业)迅猛发展,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三资"企业中的外国投资方工作人员和雇用外国国籍的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外方工作人员)也在日益增多。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从事经手、管理企业公共财物的工作。这部分人中的少数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盗窃、骗取或用其他手段占有企业的公共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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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福建省惠安县人民法院高清江认为:目前不少单位均成立专门法律服务机构,配备专门法律专业人员,这本无可非议,但出现个别工作人员收取费用帮人打官司的现象。这种现象极有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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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介:如何理解本罪中之购买、换取行为以及罪与非罪、既遂与未遂的界限,是目前困扰理论界和实务界的疑难问题。本罪中所称“假币”包括伪造、变造的货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利用工作上的便利不同。无论是“以多换少”还是“以少换多”都只构成本罪一罪。本罪以总面额2500元或3000元、币量250张(枚)或300张(枚)为定罪的数额起点较为适宜。购买假币以行为人领受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以致使真币置于自己控制之下为既遂的标准。

  • 标签: 金融工作人员 假币犯罪 中国 刑法 犯罪既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