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策划是税务代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下面笔者就如何运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谈点看法。一、减免税政策的运用纳税人利用减免税优惠政策进行税务筹划,一般要符合政府的政策导向。纳税人必须考虑在增值税多环节纳税链条中自己所处的位置。如果是购入免税农产品,除以专用收购凭证收购免税农产品可按10%抵扣进项税额外,其余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这样该环节的销项税额便成了应交税额,税负非但没有减轻,反而还加重了。如果本环节是生产免税产品,产品销售时免交增值税,也不能开出专用发票,可能影响企业的产品销售,而其进项税额又不得抵扣,因此,若企业处于中间环节,不如申请放弃免税。若应税产品与免税产
简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538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令50号)的规定和国务院的有关精神,为做好相关增值税政策规定的衔接,加强征收管理,现将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税率和实行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的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简介:1994年税制改革后,我国的增值税制仍沿用了以前在产制环节部分产品中课征的“生产型”增值税,目的是保证财政收入和抑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膨胀,但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权宜之计。第一,由于“生产型”增值税对固定资产购进的进项税额不予抵扣而进入成本。因此,进项税额抵扣不彻底,重复征税问题依然存在,不利于有机构成较高的基础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发展。第二,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必须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的增值税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的分开,使计算变得复杂,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查的工作量,提高了税收成本,另外,“生产型”增值税使得企业出口退税难以充分实现,出口货物价格中含有某些税收成分,削弱其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国内货物与进口的同类货物在税基上也存在着差异,无法展开公平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