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迄今为止,国内、国际学界均未能注意到,卡莱基“泛欧”思想的产生、发展和完善与德意志经验的积极影响密不可分。首先,卡莱基关注奥匈双元帝国内部德意志民族的命运变迁,并由此萌发多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其日后提出“泛欧”联合主张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其次,卡莱基概括、总结德意志帝国统一的历史经验,提出欧洲联合的发展阶段理论,有力地推动了两战间的欧洲联合进程。最后,卡莱基重视瑞士德意志民族与境内其他民族长期和谐共处的成功经验,他仿照瑞士联邦的模式,清晰地勾勒了“欧洲合众国”的宏伟蓝图。研究上述问题,对于我们深入认识“泛欧”思想的起源、辩证看待德意志民族发展道路与欧洲联合道路之间的关系、准确把握欧洲一体化的现状与未来,都具有无可回避的重要意义。
简介:德国建立了极具特色而又行之有效的二元制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体现为劳动者参与管理的两个制度层面:企业层面与公司层面;三个领域:社会事务、人事事务、经济事务;两种权限:参与决定权与参与协作权;三种功能:保护功能、均衡功能与社会福利功能。德国学者从人的尊严保护、资本和劳动力的关系、民主理论、制约权力等方面对这种参与管理的正当性进行了论证;但也有论者从侵害所有权、妨害结社自由、累加性参与管理导致劳动者一方处于优势地位等方面对其提出批评。目前德国司法机关多通过所有权负有社会义务和《基本法》规定的社会国原则论证劳动者参与管理的正当性。20世纪90年代以来,劳资协议中的开放条款、企业结构变迁以及全球化和欧洲一体化都在影响德国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的发展。德国劳动者参与管理制度,对中国制度完善具有积极参考意义。
简介:德国是制定双边投资协定的先驱,很多国家以其协定为范本。在双边投资协定中纳入“投资者一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已成为多数国家与地区的共识,德国及欧盟也不例外。近年来,由于德国在国际投资争端中的角色转换,德国兼具了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的双重身份。尤其,在“大瀑布”案后,德国开始反思该机制的负面影响,对其态度发生了变化。随着《里斯本条约》的生效,在欧洲一体化不断深入的进程中,德国及欧盟越来越认识到了“投资者一东道国争端解决”机制的负面影响,立足于保障东道国的国家规制权与公共利益,对该机制表达了反对意见,提出了投资法院制度这一新设计。如何平衡好投资者个体利益与东道国公共利益,也是兼具资本输出国与输入国双重身份的中国需要应对的重要问题。
简介:欧盟最近作出了暂停对进出欧盟机场的第三国国际航班实施“航空减排指令”的决定,一定程度地缓和了此前国际社会和欧盟之间的紧张局势。不过,欧盟仍然以欧洲法院关于“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的裁决为“背书”,坚持其单边措施的合法性,并且不排除未来有继续实施的可能。虽然欧洲法院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中曾裁定该指令并未违反国际法,但这一内部裁决并不能改变欧盟单边措施违反国际法的事实。根据欧洲法院的判例法,国际法要成为欧洲法院的司法审查标准需满足严格的限制条件。欧洲法院基于“内向型司法”的倾向,对《芝加哥公约》、《京都议定书》和国际习惯法规则进行了限制性解释,因而使国际法在“美国航空运输协会案”中被边缘化。欧洲法院维护了欧盟法的“自主性”,但损害了欧盟“尊重国际法”的宪法性目标和原则。因此,包括中国在内的国际社会成员在国际法上有充分理由抵制欧盟的单边航空减排措施。与此同时,国际民航组织应争取在年内就全球航空业的温室气体减排问题达成一个公平的解决方案,以避免欧盟重返单边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