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内容提要:在复合税制中。财产课税是对财富存量课税,包括以收入为目的对财产占用按照受益课征财产税和以调节为目的对财产转移按照调节效应课征财产税。财产课税的征税点以财产形态为基础。在财产占用领域,所有享受公共资源利益的财产均应成为应税财产;在财产转移领域,所有需要调节的财产交易均应成为应税交易。财产课税有分类课税与综合课税两种模式。根据财产课税的性质,我国应实行分类财产税。在财产占用领域,应当设置不动产占用税与动产占用税,不动产占用税包括土地税与房产税,动产占用税包括交通工具税与通讯工具税。在财产有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财产交易税与金融交易税。财产交易税主要是不动产交易税,金融交易税包括证券交易税与货币交易税。在财产无偿转移领域,应当设置遗产继承税与赠与税。为实现财产课税税种设置合理化,需要对现行税制中的相关税种进行整合。
简介:[摘要]本文通过对信托财产破产隔离功能概念的讨论,认为破产隔离功能应该包括对委托人和受托人两个方面内容。本文认为“信托财产破产隔离功能要件”是“驾驭”这个功能的“车夫”,此功能积极作用之发挥与消极作用之避免均依赖“破产隔离功能要件”。
简介:近来我们在乡镇财政决算审计中发现,个别乡镇将乡镇企业财产处置收入用于乡镇政府发放干部奖金、招待费、汽车油修费等行政支出。某乡镇1998年度自筹收入8709万元,其中处置企业财产收入2325万元;自筹支出5641万元,其中发放奖金补贴183万元、汽车油修费支出1965万,招待费22万元,公务费726万元。又如某乡镇1999年自筹收入709万元,其中处置企业财产收入2302万元;自筹支出407万元,其中招待费支出51万元,各项奖金补贴178万元,乡镇干部集资利息支出58万元,其他行政杂项开支866万元。乡镇企业财产不容侵犯,这在我国法律中早有规
简介:宗教经济学是一个相对较新的研究领域。这篇综述有两个目的:一是回顾并追溯这个领域的历史学和社会学起源;二是展望那些由经济学家提出的可用于现代世界全球性宗教研究的洞见和研究论题。影响宗教经济学的因素如下:(1)理论模型的最新进展,包括宗教市场的空间模型和宗教特性的演化模型;(2)强调对宗教行为的因果性影响进行创新性的计量识别的经验研究;(3)将宗教作为自变量而非因变量的宗教经济史方面的新研究;(4)西方世界之外更多的宗教研究。基于这些发展成就,本文将论述四个主题:第一是世俗化、多元化、管制和经济增长;第二是宗教市场、俱乐部物品、差别化产品和网络;第三是识别世俗竞争和慈善性赠予等;第四是发展中社会中的冲突与合作。在评述这一古老而又生机勃发的领域时,本文还提出了一些有待研究的问题以供学者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