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介:网络空间当下已经成为国人进行社会活动的区别于现实社会的另一个活动空间,由互联网技术发展所开辟的网络空间,因其独特的属性,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全新的虚拟活动空间,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生活,拓宽了人们的视野,延展了人们的活动空间。但是,虚拟的网络空间在给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问题,比如泛滥的虚假消息,遍布的恶意广告等。深究其原因,我们可以看出,民众对于权利义务的错误认识是导致网络空间中一系列问题的主要原因之一,民众对权利义务关系的颠倒认识,导致了民众在网络空间中肆意行使权利,造成了对网络空间秩序的破坏和对他人权益的侵犯;民众对权利义务内涵的错误认识;加剧了权利滥用的局面,严重破坏了网络空间的正常发展。本文试图就这些问题展开论述,以期能够寻找到厘清网络空间中权利义务关系及内涵的理论依据。
简介:刑法中的实质化思潮是耶林目的法学的产物,经由利益法学推动的方法论变革,刑法适用日益地从以形式逻辑为中心转变为以目的为中心。实质化与目的解释之间存在密切的内在关联,后者构成实质解释论的首要方法。目的解释的适用具有双刃剑的效果。对目的的探究,能够赋予解释者以解释的自由;目的解释主要被用于堵截处罚方面的漏洞,确保刑法之网的严密性与开放性。目的解释的内在危险则在于,会弱化罪刑法定的制约机制,并严重威胁与侵蚀刑法适用的统一性与客观性。目的解释的规制,涉及的是如何控制解释者的主观任意性的问题。有必要借助一种二元性的制约机制,即通过法教义学的内部控制与合宪性的外部控制,来实现对目的解释的规制。